今年四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中山音乐堂欣赏了一场古典音乐会,上半场的曲目就是伯恩斯坦为柏拉图的《会饮篇》作的小夜曲。
那段时间我正在学习柏拉图的另一著作《理想国》,因此聆赏这首曲目时便带着别样的热忱与专注。
音乐会散场后我就网购了本书,想象边听边读的感受,想必听见的、读到的都会比独做其一时更多。
今日读完,反倒不愿把书与音乐结合起来讲。小夜曲虽美,却是伯恩斯坦对《会饮篇》的诠释。我更希望自己去诠释,也不怎么理解他的解读。比如,第四乐章是全曲最美的章节,重现了第一乐章的主题,婉约和激越交织的旋律几乎代表伯恩斯坦作曲的最高水平。该乐章是以悲剧作家阿伽通为名的,而文中阿伽通的发言(这本书的内容是几个友人在宴会上赞颂爱神的颂辞),只是用绮丽华美的词藻和诡辩的论证把一切最优美的品质堆砌在爱神身上,而不顾是否正确。苏格拉底的发言便是从驳斥阿伽通开始的。
此外,并没有一个乐章代表包萨尼亚,而他的思想我认为颇为深刻——如果一个人爱上的是某个人的某些可变的东西,那这段爱情也无法始终如一。如果他爱上的是她始终不变的品质,那他的爱情也是始终不变的。
包萨尼亚给上述思想填充了经验性素材,形成了更具体也更单纯的论点——你若爱上的是对方的肉体之美,肉体会衰败老朽,到时你的爱也会变质。若爱上的是他的德性思想之美,这些品质不会变坏,所以爱也可以始终不变。这个论点是很透彻的,至少对于无视物质条件的纯粹爱情而言。
但它似乎多少有可修正的余地。首先,毫无疑问,一个人的思想、知识、德性这些内在品质是最值得爱的,这些品质不像容颜之美那样容易流逝,也比肉体之美要稀有,故而更加珍贵。然而,从肉体上也能找到不会变易的美,因而也可以作为始终如一的爱的对象。这种不变的美源自于每个人先天的审美(也许可以用心理学的研究来寻因),有些脸孔、声音、身型对某个人来说就是更亲切可爱的。即便前者衰老或者臃肿,他们对这个人而言始终比其他人更可亲。
经验世界中的爱情比以上讨论更复杂,也应具有更高的容错率:如果你始终都能从某人身上找到你所爱的东西——这些东西可以是一直存在的,也可是某一时刻出现的——那你对他的爱就能是永恒的吧。
上面的讨论是关于包萨莉亚的颂词。下面简述苏格拉底之外三人的发言(悲剧作家阿伽通的发言不再重复)。
斐卓是第一个发言的,他认为爱的原则就是厌恶丑恶的和爱慕美好的,爱是最能导致道德和至高幸福的。
之后轮到包萨尼亚,然后是鄂吕克锡马柯。他以一个医生的视角解释爱神的职能,认为爱就是使万物中互相对立的因素相亲相爱的存在。节制的爱把相反者约束在一起,产生恰到好处的和谐。在他的发言中,对爱情的定义已超越了人类之爱,扩展到了某种使万事万物和谐并存的力量。
第四个发言者是喜剧作家阿里斯多潘。他讲了一个看似荒诞滑稽的故事:远古时代,每个人都拥有两副身体,两副身体背对背连在一起。这样的人类有三种性别,拥有两副男性身体的、两副女性身体的以及异性的两副身体的。这个时代的人类触怒了诸神,被神罚从中间劈成两半。由此,全人类就只有一条幸福的路,就是实现自己的爱——找到恰好与自己配合的、唯一的爱人。他的故事为同性爱和异性爱找到了同样似近情理的解释,同时表达爱情就是由分求和的企图,是追求完整的意志。
最后,我们跨越过阿伽通那炫丽空洞的吟唱,就到了苏格拉底的颂词。颂词的思路大致如下。爱神是介乎美丑、善恶、有知与无知、神与人之间的一种精灵,是丰饶与贫乏之子,是一个哲学家。爱情就是想凡是美的善的永远归自己所有的那一个欲望。既然爱是希望永远拥有好的东西,爱也必然是奔赴不朽的。会死的凡人通过生育达到永恒与不朽,身体的生育即繁衍后代,灵魂的生育即创造出作品,诗人、立法者、教育者以及一切创造者都是灵魂的生育者。所以,爱情的目的就是在美的对象里生育,所凭借的对象可以是身体,也可以是灵魂。
这段论述至此似已完成,事实上还没有。之后是柏拉图再次阐述了他最广为人知的思想——理型说(商务印书馆中称为“相论”,又可称为“形式说”、“柏拉图理念”等)。他借狄欧蒂玛之口说:“一个人如果一直接受爱的教育,按照这样的次序一一观察各种美的东西,知道这门爱的学问的结尾,就会突然发现一种无比美妙的美者,即美本身。”
此处的“美本身”就是美的理念。它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的绝对的美。它不在任何别的东西里,而只在自身里,本身就是万物之美的基础。其他一切美的东西都是以某种方式分沾着它,当别的东西消灭,它也无得无失。
简言之,他认为通过爱,人们会不断认识到经验世界里美的东西,随着认知一步步上升,最终会上溯到理念世界里的美本身。此处暗示了某种美学观念,即美的东西——艺术都是一定程度上体现、接近、揭露了美本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近代哲学家也提出过非常近似的思想。
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分析了文森特·凡·高的《农夫的鞋》,他认为“作品并非附加艺术属性的物品:作品揭示了物品的本质。”他也曾断言,艺术是真理发生的主要方式。伟大的技术作品如同上帝的声音,不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它改变了人们看待世界的整体方式以及在其中寻找道路的方式。
叔本华的美学理论甚至只是柏拉图美学另一角度的重述,他认为:审美体验会带来意志行为的主观中止和对理念王国的客观洞察。任何艺术作品就是对理念的表达,所有理念构成了一个意志客观化程度从高到低的等级。最低层是自然力,最高层是人类的理念。尽管叔本华定义的“理念”实质是柏拉图的理念与康德的物自体调和后的产物,他甚至声称二者具有一致的基础——理念就是物自体(叔本华所说的意志对“物自体是什么”的回答)就是具有表象的形式。简单说,柏拉图的理念、康德的物自体、叔本华的意志都是对本体论——即“什么是最终的实在或者说什么是最真实的”一种回答(尽管康德认为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所以本体论并不可能有内容,他转向了认识论的研究)。在他的美学理论里,音乐是与其它艺术形式不同的,它不以概念为中介,是“意志本身的复制品”,正如这个经验世界本身一样。他认为可以在音乐中直接把握没有动机、没有内容的欢乐或悲伤等情感的理念。
在谢林与尼采的哲学里,艺术也居于中心地位。尼采的第一部著作《从音乐精神中诞生的悲剧》,就是他对审美科学的论述,不过这部著作汪洋恣肆的文风,让人难以系统地陈述其思想。
现在,回到苏格拉底的发言,爱情的目的就是在美的对象里生育,人类由此达到不朽。此处的逻辑是,人类是因为爱情渴求不朽,所以渴望在美的对象中生育。我曾经思考过死亡,并认为人类,作为一种有死有生者,是出于对死亡的无穷恐惧,才通过生育含有自己肉体的下一代,或创作出含有自己思想或者说灵魂的作品来追求不朽,妄想永生。柏拉图的理论里,人是为了永远占有美的善的而拥有不朽,而自己的生命其实是一个人能拥有的至善至美者。因此,我浅陋的想法也能融贯入柏拉图的思想,如浅溪汇入汪洋。
最后,我想说一点对广为人知的“柏拉图式爱情”的个人理解。我简单检索了一下,大多数百科里“柏拉图式爱情”就是源自这本《会饮篇》,如此一来把它定义为无肉体关系的纯粹精神恋爱就是有误的。那它应该如何定义呢?《会饮篇》上一共有七位发言者,是否应该只考虑苏格拉底的发言而忽略其它发言呢?我想并非如此,应该用苏格拉底的发言为基础,协调并统一其他人的思想,如此形成的才是柏拉图对爱情的定义吧。
以上是我对《会饮篇》的读后感。我的诠释囿于学识的浅薄和文章的篇幅,多是简述其思想,加上几段画蛇添足般的联想。原文中流畅的论证美,诗篇般的修辞之美,更不必说深邃思想之美,均无法完全体现。全书不长,仅八十四页,推荐给所有对哲学有兴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