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中散大夫朱寿昌任阆中知州。当地的地头蛇雍子良杀了不少人,但是因为有钱有势,所以一致逍遥法外。
朱寿昌任职的时候,他有杀了个人。他花钱收买了一个老百姓,替自己顶罪。这个案件都已经结案了,朱寿昌发现了蹊跷,就亲自提审犯人。犯人的口供和以前一样。
朱寿昌对他说:“你想替人顶罪,可千万别后悔啊。我听说雍子良给你十万钱,娶你的女儿为儿媳妇,把自己的闺女嫁到你家给你当儿媳妇,有这事吧?”犯人脸色大变。
朱寿昌继续说:“等你死了,他把你的闺女当成自己的女婢,说给你的这十万钱就是买你闺女的前。他把自己的闺女嫁给别人,你打算怎么办?”
犯人终于想通了,一边哭一边将真实情况都讲了出来。
朱寿昌终于将雍子良明正典刑。一郡的人都认为朱寿昌非常英明。故事出自内翰曾肇撰写的墓志铭。
按:大理评事侯咏在担任虢州录事参军的时候,当地的地头蛇赵宝杀了人。他将这个案子诬陷到自己的佣人的身上,想让佣人给自己顶罪。同时他还贿赂了办案人员,想把这个案件做实。
侯咏发现了赵宝的阴谋,将其明正典刑。故事出自龙图学士尹洙撰写的墓志铭。
这里的赵宝和雍子良差不多。一个是贿赂官员让佣人给自己顶罪,一个是花钱收买普通百姓给自己顶罪,他们的奸诈是一样样的。侯咏能够发现办案人员受贿并能将真凶正法,朱寿昌能够发现百姓被收买并查清楚案情,都是善于办案的人。
02
原文
朱寿昌中散知阆州,大姓雍子良屡杀人,挟财与势,故得不死。
时又杀人,赇其里民,使出就吏。狱具,觉其奸,引囚并左右讯之,囚对如初。
寿昌告之曰:“尔以死代人,毋令有悔。吾闻子良与汝钱十万,纳汝女为子妇,许嫁其女汝家,有之乎?”囚色动。又告之曰:“汝且死,书券抑汝女为婢,指十万为佣直,而嫁其女于他人,汝将奈何?”囚悟,泣下,乃以实对。立取子良置于法,一郡以为神明。见曾肇内翰所撰墓志。
按:大理评事侯咏为虢州录事参军时,土豪赵宝者杀人,诬其佣,令代死,且赇吏成其狱。咏辨状,立正之。见尹洙龙图所撰墓志。
与子良事颇相类也。一赇狱吏使以佣代,一赇里民使以身代,其为奸等耳。咏能辨狱吏受赇之状而正其罪,寿昌能探里民受赇之情而得其实,是皆善核奸者也。
03
补
朱寿昌:北宋官员,官拜散中大夫,“二十四孝”之一。他这个孝顺是被同时代的苏轼王安石都推崇备至的。他是辞去官职去寻找自己的生母,母亲去世后为母亲守孝三年。
中散:即中散大夫的简称,正五品上。
04
感
其实这两个案子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很简单。
朱寿昌最难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让这个利令智昏的顶包者交代实情。
其实雍子良付出的只有十万钱而已,剩下的那两样都是画饼。而,这画的饼才是大头。毕竟,如果真的能够和地头蛇联姻,孩子们的未来就不再是问题了。
饼确实是个好饼,可惜是画出来的。
不过我也只能看到雍子良违约这一点。没想到雍子良还能变废为宝。就这,没点经验不可能想得到。
少点本身,真的就当不了这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