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条(《答顾东桥书》之十)原文节录: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
...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毫厘千里之谬,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
...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
节目,《礼记•学记》:“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孙希旦集解:“节目,木之坚而难攻处。”
顾东桥说,大道的原则一般人都容易明白,就是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但一旦遇到复杂多变的具体事情,要如何正确处理,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是一定要通过学习才能明白的。
说到对父母要温凊定省,这个谁不知道?但是,舜没有经过父亲的同意就娶了尧的两个女儿;周武王在没有安葬周文王的情况下,就兴兵伐纣;曾子侍奉父母,不但饮食起居照顾周到,心志上也不让父母不顺心;孔子教导曾子,当父亲用小木棒教训他的时候,要承受,但如果父亲操起大棒,那就应该逃跑;子女割自己身上的肉给父母治病;在墓地搭建茅舍守孝三年等等,类似这些事情,什么是必须坚持的,什么是需要权变的,做到既无不及又不过分,必须要大家一起将是非讨论清楚,然后制定一些规则,这样天性才不会被蒙蔽,遇事才不会有过失。
顾东桥的问题其实就一句话:大道理谁不懂,可做起来就难了。
王阳明说,大道理很容易明白,这句话完全正确。问题是,后世的学者就因为它太容易,就忽视它了,不遵守它了,而去学习那些难懂的东西,以为这样才是治学。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大道就在眼前,却要舍近求远,事情明明很容易,却偏偏要把它搞复杂。孟子说:“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由,遵循。良知良能是每个人的天性,愚夫愚妇和圣人都一样具备,但只有圣人能够致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这就是圣人与愚人的区别所在。
如何处理复杂多变的事情,圣人岂不知道需要学习,但不把它视为治学。圣人所谓治学,只有致良知一项,学习是要使自己的内心认识到天理,回归本性。
顾东桥不花时间在致良知上,却整天担心这些具体的问题,这正是把所谓难懂的东西作为治学的毛病。
良知之于复杂多变的事物,犹如圆规矩尺之于具体的方圆长短之形。复杂多变的事物千变万化,是无法事先确定的,犹如具体出形状数不胜数一样。但只要圆规矩尺的标准确立了,无论什么形状长短就都可以度量。如果真正致良知了,那还有什么复杂多变的事情不能应对的呢?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毫厘之差就在我们的心里。
整天学习那些所谓难的东西,真是太荒谬、太奇怪了,所以才会碌碌无为。
顾东桥说,温凊定省的孝道,谁不懂。王阳明说,恰恰相反,懂的人很少。如果说粗略知道温凊定省的规定动作就是致孝道之知,那么懂得君主应当做仁君的人,都可以说致仁之知了;懂得臣子应当做忠臣的人,都可以说致忠之知了。如此说来,那还有谁不能致良知呢?可见,致良知一定要有行动,没有行动就不能称为致良知。知行合一的道理,不是显而易见了吗?
在舜取尧的女儿为妻之前,并没有不告而娶的准则,所以舜并没有现成的典章可以参考,也没有人可以请教,而是反求内心的良知,权衡轻重,作出最恰当的决定,不告而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周武王不葬而兴师之前,也没有关于不葬兴师的准则,所以周武王并没有现成的典章可以参考,也没有人可以请教,而是反求内心的良知,权衡轻重,作出最恰当的决定,不葬而兴师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舜担心自己无后才不告而娶,周武王是为了救民于水火才不葬而兴师,如果他们不是这么想的,那就是大不孝,大不忠。
现在的人不去努力致良知,基于良知去酬酢应对,却要凭空讨论那些不同寻常的具体事情,并制定规则,以便事到临头不犯错误,这不是南辕北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