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下面我再举另外一个例子,支持安乐死和支持自杀。能不能用不应该支持自杀来论证不能支持安乐死呢?
如果今天我的对方辩论者支持安乐死的唯一理由是,人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是至高无上的,我就会去质疑他:您说生命是自己的,所以我们应该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当我们认为痛苦无法忍耐,死亡更有尊严的时候,就应该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和自由。
请问,如果我们拥有这种至高无上的决定权,为什么一定要有医生的证明,证明我正处于不能减轻和不能忍受的痛苦当中呢?为什么我不能自己决定呢?如果我们真的拥有这样至高无上的决走权,那我们也应该允许自杀。即使他人不觉得我的痛苦不能减轻及不能忍受,只要我自己这样认为,我就应该拥有这样的一个选择的权利。即使我还年轻,还身体健康,我也应该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和自由。所以一旦安乐死合法化,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去反对自杀。
这样的质疑对于我的对方辩论者来说可能会造成压力,也可能无法造成压力,这取决于他们对自杀的态度。如果今天他们大大方方的说,对,我们就是不应该反对经过深思熟虑的自杀,我可能就要换一个角度去攻击了。这里我的对方辩论者也展示了另一个反驳滑坡论证的方式,那就是就算做了A会出现乙那又怎么样呢? Z虽然听上去可怕,但实际上也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