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末位淘汰”的制度让我离职,合法吗?

公司拿“末位淘汰” 逼你走?别被这四个字唬住了!你知道这招根本就不合法吗,法律从不允许末位淘汰!

首先得讲明白一个道理:末位不等于不行。只要有考核,就肯定有第一和最后一名,这是客观排序,不是工作能力差的证据。就像考试,有人考 100 分有人考 60 分,60 分及格了就是胜任工作,也不能因为排最后就说你没资格上学 —— 公司也一样,不能用排名垫底当辞退理由。

退一万步说,就算劳动者真的暂时跟不上公司脚步,公司也得走合法流程

1.公司要先给你培训,教你怎么改进;或者调个更适合的岗位试试。得等这些办法都没用了,才能谈解除,还得给经济补偿或者提前30 天通知。直接用 “末位淘汰” 开人,跳过这些步骤,全是违法操作。

2.公司敢这么干,后果很明确:得给你双倍赔偿(2N)。比如你干了 2 年,月工资 8000,就能拿 32000 块,这是法律硬规定,不是公司能赖掉的。

如果被末位淘汰,我们该怎么应对呢?第一步,别签任何“自愿离职” 的协议,一签就没赔偿了;第二步,让公司给书面辞退通知,写清 “末位淘汰” 的理由,这是关键证据;第三步,把考核表、工资条、聊天记录都存好,直接去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记住,“末位淘汰” 是公司的管理噱头,不是辞退的 “尚方宝剑”。排名垫底不丢人,公司违法辞退才该慌 —— 咱有理有据,别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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