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质量关”“程序关”和“责任关”,确保基层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抓源头,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要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做到总量预控,对象精选。坚持“源头培养、提前介入”,改变之前“坐等上门”的观念,综合采取在农村优秀青年中“推”,生产和工作一线中“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分子中“培”等方式,教育引导各领域、各行业的先进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真正把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党组织视野,有的放矢地掌握培养对象来源,不断优化基层党员队伍结构。
重管理,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要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环节和程序,聚焦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建立“一人一档”发展材料,做到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记录,全阶段可追溯,重点把关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属实,做到每个步骤“如实记录”、每个环节“数据详实”,确保整个流程“科学有序”“结构完整”。
强审查,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一方面,要注重逐级备案,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在本村、社区申请入党的,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坚持逐级上报、重点审核、深入考察,着力解决“人情党员”和“近亲繁殖”等问题。另一方面,要注重逐级联审,在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由所在党支部进行初步查核,把好政治关,同时由公检法部门参与联审,把好法治关,织密“过滤网”严防“带病入党”漏洞,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优机制,严把发展党员“责任关”。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发展党员工作主要责任意识,将发展党员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经常抓、抓经常。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综合考评正、负面清单,严格按照各阶段、步骤进行指导监督,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