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农村青年》上发表《让姜世谭们“弃盾舞双剑”》一文,以敢闯敢试创出事业却引发非议的农民企业家姜世谭为例,为改革闯将们摇旗呼喊:不能让干事创业者“一只手持剑向前开辟道路,另一只手还要拿盾牌防卫身后”。这句话放到今天仍是改革远航者们的指路灯塔。
用好改革“关键一招”,要靠容错“鼓劲撑腰”。越是到改革攻坚期、深水期,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为艰巨,往往需要打破思维定势、突破约定俗成,甚至勇闯“禁地雷区”。风高浪急涉险滩,需要智慧,更召唤着勇气和担当。但是面对可能的失败和潜在的风险,有的干部信奉“多做多错”不如“不做不错”,当起了“廉而不勤、严而不为”的“太平官”,遇事腾挪闪避不敢“接招”,导致问题矛盾久拖不决、循环往复,改革路上的“绊脚石”越积越多。如何为担当者担当、给实干者撑腰,成了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近日,浙江发布了《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给出了自己的先行答卷:就是要用好用活容错纠错这一制胜法宝,为改革创新者“卸盾减负”,激励干部勤廉并重、担当作为,面对改革复杂形势“勇于亮剑”“敢于接招”。
好制度关键在落地落实。容错制度本身也是一块改革“硬骨头”,过去不少地方也出台过相关制度,但由于缺少可操作性,把不准容什么错、怎么容错,一旦“容错”变“错容”还可能引火上身,执行者“不会容”也“不敢容”,往往是提倡的多、落地的少,成了“墙上画大饼,中看不中吃”。本次浙江的《实施办法》,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不仅细化了6方面21种具体的容错情形,还明确了6种不允许容错情形,并通过“一事一议”集体研判,分析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流程、问题性质、后果影响、补救情况等六大影响因素。可比照、可量化、可操作的机制,为执行者精准划定了容错边界、规范了容错程序,为公还是为私、过失还是故意、担当还是懈怠、敢为还是乱为,不再扭捏含糊、暧昧不清,帮助执行者容得明明白白、大大方方,好制度才不会沦为“墙上大饼”。
容错不纵错,“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才能常态良性运转。只讲宽容,不讲纠错、问责,等同于纵容犯错。如果误把容错机制当个“筐”,什么错误都往里装,“定心丸”异变成了“挡箭牌”,最终吞咽苦果的还是组织和群众。本次《实施办法》对于容错事项,指出要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区分不予、免予或者从轻、减轻问责追责等处置方案,为纪法松绑、执行放水打好了“预防针”。坚持容纠并举、一体推进,既要“容”在干部心坎上,呵护好干事创业的勇气与闯劲,更要“纠”在事态关键点,及时挽回损失、帮助少走弯路,才能真正化失败为经验、变“有错”为“有为”,以较低的试错成本,探寻出正确的改革路径。
改革没有“万无一失”。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站在改革发展的新历史关口,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用制度保障消解后顾之忧,才能涌现更多“弃盾舞双剑”的改革创新者,在勇涉险滩、敢闯难关中再创新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