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资产,核心可能是发明专利,其重点在于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了,所以在本章的开头就提到:
因为发明专利只提供一个奖,
也因为一项发明是共用品,可以让无数人一起共用,
再因为研发的成本不低,
所以只要研发的竞争者之间的比较成本优势有足够的讯息,
发明专利的界定是含意着研发权利的界定,在竞争下租值消散不会出现。
应该是本章的核心论点了 —— 分别来看:
- 只提供一个奖,毫无疑问,专利权只能授予一人、或一个团体
- 共用品,是知识的特性,如果不加以“封装”(比如芯片)、或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如芯片中的IP),那么无法阻拦别人不告而取(比如盗版书、网文的盗帖)
- 研发成本不低,那是当然的了
- 所以需要在一定的流程下,“证明”发明专利属于谁,从而
- 避免租值消散
为什么能避免租值消散呢?这里有个小小的逻辑跳跃,需要参考布莱恩·阿瑟的《技术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技术是被捕获并加以利用的现象的集合,或者说,技术是对现象有目的的编程。
“捕获”这个词汇,是不是联想到公海捕鱼?确实如此:
- 人类发明了各种工具,结合着已经有的知识,去“捕获”各种现象,如同公海捕鱼
- 然后“编程”,进行了加工,就可以用了,如同对鱼的加工、进而享用
- 如果不对“捕获”之物进行界定,知识的“公海”就租值消散了
- 要注意,知识的“公海”不是自然得来,是人类历史上不断去“捕获”各种知识、累积而来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看作者在本章的详细分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