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负的自我因为实际的自我而感到被羞辱的愤怒,以及每走一步被其拖累的愤怒,最终是不起作用的。因为神经症患者为了存在以及为了实现荣誉,他还是要依赖实际的自我。
自我憎恨不只是自我美化的结果,而且也起到维持自我美化的作用。它提供了实现理想化自我的驱动力,并且通过去除冲突的元素,在崇高的层面实现完全的整合。
自我憎恨是与自我的疏离。那些把自己保护在自以为是的外壳下的神经症患者,他们压抑住所有的自我指责,以至于什么也无法被意识到。即使那些能够意识到自我谴责的神经症患者,他们也意识不到它的严重程度和毁灭性的本质。同样,他们没有意识到自我谴责的内在无用性,而且往往将其视为具备高道德敏感性的证明。
神经症患者对自己没有情感。在人认识到自己被打败之前,必须首先对遭遇痛苦的自己有一些同情,对这份痛苦有一些体验,才能够启动建设性的举措。或者,从另一方面,在认识到自我挫败感开始给他带来不安甚至引起他的关注之前,必须首先承认他的愿望的存在。
几乎所有的神经症患者都能意识到自我憎恨的结果:感到内疚、自卑、受限制、受折磨。可是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痛苦的感受和自我评价是来自他们自己。他们并没有因为感到受限制而痛苦,反而他们因为“无私、禁欲、自我牺牲、责任的奴隶”而感到骄傲。
自我憎恨在本质上是个潜意识的过程。我们能够大致上区分自我憎恨的主动外化和被动外化。前者是试图将自我憎恨指向外部,包括生活、命运、制度或者人类。后者是仍然将憎恨指向自己,是从外部被感知或被体验。在这两种方式中,来自内心冲突的紧张感都会通过转变为人际关系冲突而得到释放。自我憎恨的表现与人际关系中的憎恨是完全一样的。
自我憎恨有六种运作模式或表现形式,它们是彼此重叠的:无休止的自我要求、无情的自我指责、自我蔑视、自我挫败、自我折磨和自我毁灭。
事实上,“应该”的本质是自我毁灭。即使他成功把自己塑造成行为上完美的人,他也只是以牺牲他的自发性和情感与信念的真实性为代价才做到的。实际上“应该”的目的在于泯灭个性。许多“应该”在它们的内容中就表现出自我毁灭的特点。当“应该”没有被满足,来自自我憎恨的怒火就会喷射出来。
一个人在意识层面的经验都只是他自动化地保护自己免于自我憎恨的特殊方式,比如他缓解焦虑的特殊方式(暴食、酗酒、或者疯狂购物等等),他感到被别人伤害(被动外化),或者对别人不耐烦(主动外化)。
当一个人潜意识地接近于意识到他不可能满足他特定的“应该”时,这种自我保护的尝试就会开启。然后,他可能变得焦虑不安,并且疯狂地认为每个人、每件事都在侵犯他。
他对于特殊照顾提出了持续要求。他的痛苦可能是他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认识到他没能满足他的某些必要的“应该”。治疗的任务就是让他认识到他对自己的要求是虚幻的。神经症患者会避免这种认识的方式之一是在想象力中实现这些“应该”。这实际上来自于潜藏的直面事实的恐惧——他无法实现他内在的指令。
在某种程度上,所有自我憎恨的形式都是未实现“应该”的惩罚。如果他真的能成为超人般的存在,他就不会感到自我憎恨。
事实上我们的动机很少是“纯金”的,它们通常与不那么贵重的“金属”混合而成。不过,如果主要的成分是黄金,我们仍然可以称它为黄金。自我憎恨的受害者永远不会用这种方式看待事情。当他目光狭窄地盯着自己的缺点,他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
通常神经症患者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会渴望抓住环境造成的困难或者不幸:他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他简直太了不起。但是其他人、整体环境或者意外的事故把一切毁掉了。外部因素被归为是幸福和成功的决定性影响。它的作用是抵挡——没能成为理想化自我的——自我谴责的攻击。
神经症患者可能把最好的精力都放在与未知的、不公平的审判者进行的徒劳的防御斗争中,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无望。
就像艾里希·弗洛姆在分析《审判》时有力地论证了自我指责是指向K先生乏味的一生、他的漂泊不定、他缺乏自主和成长——所有这些弗洛姆用了一个恰当的词组,称之“他没有收获的一生”。弗洛姆指出,任何人用这种方式生活必然感到负罪,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因为他确实有罪。他总是留意着寻找别人为他解决问题,而不是求助自己和自己的资源。
以自我憎恨的精神来对待负罪态度是没有建设性的。他没有感到自我指责。整个过程都被外化了。
健康的良心守卫着我们真实自我的最高利益。它代表着“人类对自己的提醒”。它是我们的真实自我对整体人格的正常运行或功能失常的反应。另一方面,自我指责源于神经症的自负,它表现为个体未能实现自负的要求所产生的对自负自我的不满。它们不是为了支持真实的自我,而是为了反对它,并且打算击碎它。
我们的良心是服务我们成长的道德的力量,然而自我指责在根源上不属于道德的范畴,并且它的效果是不道德的,因为它们阻止个体冷静地检查自己存在的困难,由此干扰了个人的成长。
《神经症与人的成长:自我实现的挣扎》卡伦·霍妮 | 微信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