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一直在聊动机,这周我们讨论一个新的认知机制,叫做归因方式。
归因的意思,就是在一件事情发生之后,思考哪些因素导致了它的发生。我们人类太喜欢给一件事找原因了。最早研究归因方式的,是社会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他在 1958 年出版的著作《人际关系心理学》中提出了这个概念。他说,生活中每件事发生之后,我们都会给出一种因果解释。比如,这个学生考上重点大学,是因为他的父母教育有方;那家公司成功上市,是因为创始人英明神武;新闻里的嫌疑人犯下罪行,是因为他小时候没有跟父母一起生活......
姑且不说这些归因是否正确,我们来想想看, 人为什么这么迷恋因果关系呢?海德提出,这是为了获得掌控感。我们必须相信自己能理解一件事的前因后果,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才不是随机的,我们才有能力趋利避害。
但是,我们头脑当中的归因并不等同于找到唯一的真相。生活中任何一件事的发生,背后的因素都是千头万绪的。比如,创业成功究竟是因为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呢,还是因为团队厉害,还是赛道选得好?都有可能,对吧?
我们只能说,所有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但我们会按自己的认知习惯,提炼出我们认为重要的因素。有时候会给我们带来便利,有时候也可能给我们增加一些困扰。这节课,我们就来讨论归因的两种主要的方式:外部归因和内部归因,以及如何在两种归因中取得平衡。
外部归因
什么叫外部归因呢?它的意思是,把一件事的发生主要归结为外界的环境因素。可能是天时地利,也可能是贵人扶持。总之,跟我自己关系不大。荣誉归于别人,错误也跟我没关系。
这种思考方式听起来,有一点像是“甩锅”。但它是有好处的,好处就是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看到一件事情发生的背后,除了当事人自身之外的大千世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你走进一家商场,地板湿滑,你摔了一跤。如果你用内部归因,把它解释为“因为我走路不小心”;但这样一来,你就忽略了更多的因素。比如你没有想到,这是因为清洁人员刚刚擦过了地板,走在上面比平时更容易摔跤;同时,也没有人提醒你!这些就是外部归因。这不一定是要追究对方的责任,但是为了避免同样的事再发生,我们就可以建议这家商场,刚擦完地板之后,在醒目的地方放一个标识,提醒人们走路时小心地滑。
学习心理学这门学科,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外部归因的角度。比如,以前我们解释一件事会说:“都是因为我太懒”。学习了心理学之后,你就可以说:“都是因为抑郁情绪,导致我一动不想动。”不同的心理学流派会给你不同的思路。结构主义认为,我们的心理特点取决于神经和心理结构;行为主义认为,你做出什么样的行为,是由外部刺激决定的,你只是习得了刺激和反应的关联模式;精神分析就更绝了,它直接提出了无意识:一切不可理喻的反应,都来自那一片神秘地带,你无法控制,当然就不是你的错。在遇到倒霉事的时候,建议你多使用外部归因,告诉自己:“发生这样的事,不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这有助于维护你的自尊,带来更好的心理体验。
你可能会担心,把责任都推给外部因素,会不会造成一些困扰?确实有可能。比如,一个人陷入到一段痛苦的婚姻,他说:问题都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糟糕的伴侣。这时候,他把解决婚姻问题等同于“指控对方”。如果两个人都这样想,就会陷入无休止的争执。根据我做婚姻咨询的经验,这种指控发展到一定程度,反而让人陷入另一种绝望,好像是说:我的人生是否幸福,完全取决于伴侣什么时候愿意改变,单靠我自己是没有希望的。
内部归因
你看,我们通过外部归因试图获得掌控感,可是超出一定的界限之后,反而把掌控的开关送到了别人手里。那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你就需要学习另一种归因方式,也就是内部归因。内部归因就是把一件事跟“我个人的因素”建立关联。
还是拿婚姻举例子,内部归因的人也许会说:“我之所以陷入痛苦,是因为我没有离开这段婚姻的勇气”。你看看这句话,是不是会带来不一样的希望感?虽然此刻的痛苦没什么区别,但导致痛苦的原因就掌握在你自己手中,等到哪一天你下定了决心,事情不就出现转机了吗?
内部归因可以带给人更强的掌控感,我只要改变自己的选择,就可以影响一件事是否发生。这会让我们感觉到世界是更安全、更稳定的,也会给我们增加“我可以做点什么”的主动性。比如“项目没有及时完成,虽然是耽搁在同事身上,但我也没有在关键节点及时提醒,这是我的责任”。这样一来,下次你就知道能够做些什么避免这种局面,而不用只是被动地祈祷:“希望我的同事这一次不要掉链子”。
但使用内部归因的时候,我要提醒一句:归因不等于归咎。你可以为一件事承担责任,但不要把什么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
举个例子,一个人半夜出门,在黑灯瞎火的地方被抢了钱包,这是谁的错呢?当然是抢匪的错。但我们确实有可能会这么想:“下次,我不能再半夜出门,去危险的地方”。当一件坏事发生,我们探讨自己可以做些什么,这是为了避免它再次发生,但不是为了自责。有时候,我们很容易模糊“获得掌控感”和“追究罪责”之间的边界。
比如,有人可能会这么劝你:“谁叫你半夜出门呢,还是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也许他的用意是帮你下次避免这种事情,但他的语气仿佛是在说:会发生这样的不幸,都是因为你做出了错误的行为。这就对你造成了二次伤害。
我们在互联网上经常看到类似的争论:当某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时,总有人会提建议,作为当事人可以如何避免伤害发生。另一些人则会很愤怒:你难道是在谴责受害者吗?
这就是模糊了“获得掌控感”和“追究罪责”之间的边界。追究罪责当然是追究施害者。但在此基础上,每个人也有权利要求自己:虽然我没有任何错,但我愿意在这些不确定的情况里,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增加一点掌控感。
如何在两种归因中取得平衡
听到这,你可能会有点困惑:一件事发生,到底要外部归因还是要内部归因?你注意到了吗?当我说“你有权利自己做决定”,其实暗示了,事情发生的原因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解释。这是我要讲的第三点:归因方式是一种主观偏好的建构。
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建构风格。同一件事,你可以全部归结于环境因素,获得多一点自我安慰。你也可以把自己看成是能掌控这件事的人,通过你的行为改变事情的走向。总之,你给自己分派的责任越大,你对结果的影响力也就越大。
听上去,内部归因是一种更积极向上,更有掌控感的方式。但它也并不是越多越好。极端的内部归因就是在暗示:我遇到的每件事,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这不仅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压力,还会让我们对可能存在的外部因素视而不见。
你想想看,如果有一个绑匪逼迫你做出选择:要么给钱,要么剁手指。你会怎么办?当然是选择给钱。你不用去做思考:“还有没有更好的选择?”绑匪也不可能用一句“这是你的决定”就撇清他的责任。明明存在外部因素,却只强调自己拥有的选择,这也是一种偏见。
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老师,在《始于极限》这本书中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恐弱”,意思是:很多精英女性害怕处于无能为力的“受害者”位置上,所以会刻意强调个体的选择权,认为人生中的所有遭遇都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这就是用内部归因取代外部归因。上野千鹤子指出,这种心态会让这些女性在原本就不公平的社会中,遭遇更不公平的对待。所以,做出外部归因有时候需要更大的勇气。你必须直面自己的无力感,承认自己在某些事情上就是一个受害者。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仍然可以努力改变这件事,但这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形势的基础上。
这并不简单,尤其在今天,“一切都是你的选择” 是更主流,听上去也更正确的声音。所以,你必须有足够的勇气,才能承认:我虽然可以做选择,但外部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其实,这种价值观不只影响了我们普通人,甚至影响了心理学这门学科:当代心理学就是越来越偏向内部归因的。你肯定听到过这种说法:你不能选择外界发生了什么,只能选择用什么方式去回应。或者:你不能改变别人,只能改变自己。这些话当然是有道理的,但不要忘了:内外归因是一个连续体的两极。就算你看不到外部因素,它也仍然存在。有时候一味地苛求自己,未必是最好的方式。
最后做个总结:在遇到糟糕的事情时,外部归因会给我们带来安慰,同时也陷入了受害者的角色;内部归因可以带来更高的掌控感,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我们可以在内外归因的两极之间,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你可以找一件过往的经历,试着分析一下自己的归因方式。如果你习惯外部归因,这次试着用内部归因的视角,重新梳理一下,反过来也一样。你也可以跟朋友一起完成这个练习。
今天讨论的是对自己经历的事做归因。下节课,我们来讨论,在解释别人的事情时,我们在归因方式上会有什么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