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康德主张这种观点,他也经不起最简单的一个推理,我们事实上在生活当中有很多错误的经验和错误的说法,关于经验的说法,这错误怎么产生的?
康德的二元论他面对的确复杂,如果是一元论,问题很好解决。“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康德的二元论必然会有产生这样的问题。因为一般的人头脑稍微简单一点,他会讲我经验到的经验,那个是一个主观构造的东西。如果康德麻烦是麻烦在地方,我们现在国家对康德的研究,我总觉得有的时候太粗糙,这里面的确是有一个问题。
因为我们包括我自己,从小是在一元论的这样一种教育下长大,而且日常生活当中的确你说我们的祖宗,我们的爸爸妈妈,他没有想过里面是有问题。我们很自然地会接受实在论的唯物主义的教育。当然我们现在可能被康德说服了,说是因为有由于怀疑论的问题,他没有办法解决。我们现在讲二元讲,但问题在于马上的确会产生,因为我们老的习惯的一元论的思维思路又出来,还有没有经验和对象符合不符合的问题?
因为既然对象也是经验,也是我们构造的,那就不会有不符合的,康德说当然会有。问题如何来处理?
康德没有简单,会说所有的经验都是对的,当然是荒谬之极。康德自己也承认,其实他《纯粹理性批判》,就是他都认识论当中,最困难的就是《纯粹理性批判》,但问题上次有一个人跟说说,好像康德的真理观是不是独断论。
我当时没有怎么仔细想,我说是。实际上,话还不能这样讲。康德是康德意义上的一个符合论,还不是独断论,他认为我们有的经验是符合对象的。有的经验是不符合对象的。至于一个对象也是我们的经验是构造,如何还能够跟我们的对象又不对,至少康德不会认为,所有的经验都是对的,我们的经验不可能跟对象不符合的,因为他都是构造的。
康德没有这么简单,因为他如果要坚持这种立场,就根本就经不起别人的质疑。我们人类事实上不断的对事物有错误的认识。做出很多错误的事,怎么来解释?然后,我们经常会说,你话不符合事实,这样如何来解释?
事实上是有这样一句话,康德不会这么傻,不会说都是对的,我们现在就要处理比较难懂的一个问题。首先当区分这三个层次,事实上是有,我们百姓日用而不知,我们平时认为经验就是经验,最多我们会说经验有两个部分,一个我们主观的能力,我有一种直觉能力,在我面前有一个某某人,在朝我点点头,这是我的直观能力;还有就是被我直观到的对象,我们中国人谈经验,充其量认为经验如果一定要再细分,就这两个成分,一个是被我直观到,我的直观能力,一个是直观的对象,也就是主体客体,实际上康德在这里面就第二条,第三个成分,实际上都涉及到问题。
第二第三实际上涉及的都是次序,次序是可以换的,事实是不能换的,秩序是可以改变的,这是一种规范,规范也是一种规定。对待经验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我们必须以一种同一的方式,把握直观到的对象。经验的杂多就可以作为在一个时空框架当中的一个确定的东西。
因为我们在哪里,以便让我们对他作出判,此话怎讲?
康德认为,经验大概是这样的,凭我们直观能力,使得我们得到的是一杂多,就是乱七八糟。但是,杂多里面实际上渗透了很多的人的一个主观的构建因素。首先是时空,然后,还有范畴的概念。康德告诉我们,我们始终要有一种统一的方式来把握直观的对象。我们始终要在这一个固定的秩序当中来整理掌握。
否则,现在是个板凳,下一个秒钟或者下一分钟他就不是板凳了,因为我们没有用统一的方式来把握他,所谓统一的方式,一定的表象与表象之间勾连在一起的规则。
就是我们有两种类型的表象,一种叫作直观,一种叫作概念,所有的经验实际上叫作表象的表象,或者说表象综合,也就是直观和概念综合在一起才形成表象。综合,我们把他叫作规则,他是有规则的,不能够你想到这么干就怎么干。世界上有规则,按规则做,也就是所有的人按统一的方式做,有规则甚至也意味着我们按统一的方式说,比方早晨起来,有的非常的整洁,而且有一个很好的习惯,每天工作完了会把自己的书房或者怎么样按照各就各位,事物这么摆的,我整理好。我在睡觉第二天起来工作,工作完了我还是这么收拾好,你有一个统一的方式,那也有比方像我这样的人,不是说今天这么收拾明天收拾,结果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事物不在他原来的位置上,但是,我们在把握一个对象的时候,如果这样,就无法把握到同一个对象,因为你把表象结合在一起,规则对你来说不存在,我们只有按照规则来做,我们才能永远做同一件事情。
康德这里讲的,我们必须统一的方式来把握直观的对象,指的是这样。要不然,我们的对象可以是在这一分钟和那分钟,他可以是任何其他的东西。
我们对待的经验,第一个步骤,我们必须要用是一种统一的方式把握住观念,他可以永远对我们作为一个时空框架中确定的东西。确定的东西,一是永远是这样的东西,一会儿是板凳,一会儿是皮球,这就不确定了。确定就是,他就能够成为一个在时空框架当中对我们出现的。因为我们始终有这样的规则来对他进行概念。
课桌在任何时候都是课桌,为什么,我们对课桌的经验里边的那种勾连,他们的规则是一致,因为我们的经验他的方式是一样的,经验他的方式是一样的,意思是我们综合构成他的各个表象的规则永远是一个规则,他就永远是一个对象,这一点要切记很复杂,我们中国人有的时候嫌烦了不管了,他们反正课桌就课桌,你在日常生活当中是可以。
但是,要进入哲学思维的时候,你就走不远了,而且你的思维是比较差劲的,不能怕烦,那不能怕,这是第一点。
第二,我们必须根据某套规则,统一直观到的经验的事物。这样我们的经验将显示某种规则性。
因为他里边是有这套规则,我们的经验反过来一定要显示这种规则性。因为他是按照这套规则构成构建起来的,他就一定会显示这套规则。我们就可以根据这套规则来判断杂多,所谓的杂多,就比如一个课桌,他有杂多里面包含这里面东西,颜色、质料、四条腿,还有一个正方形,包括这一个长方形,等等,都是杂多。
这些杂多由一种特殊的规则,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是课桌。换一个规则,他很可能是别的东西,我们现在就是知道有这样的规则,掌握着规则对我们很重要,这可以使我们判断杂多。这是我们具有对待经验的第二种。
第三,我们必须把直观归设在概念下,康德是始终把概念叫作规则,我们结合表象的规则。必须把直观归设在概念之下,必须让表象,直观表象,服从规则是意思。
康德真是反反复复讲,反反复复强调必须让这样,第三个为什么必须,第二条其实已经说明为什么必须要这样。归根结底在于如何达到第三步。因为不达到第三步,第一步和第二步讲不清的显示规则就不清楚了,问题是如何达到第三步。
在第三步我们如何能够保证我们把直观归设到概念之下,这是关键,凭什么你就把这些直观规则到概念,这也是一个问题。这对康德来说还是一个问题,他没有解决,也,判断本身是一个表象,判断的表象与他表象的对象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们的判断是有对有错的,真理问题,还是涉及到判断和被判断的对象,或者说判断作为一个表象,就是被表象所表象的对象之间是什么关系。康德的真理论,他是一个主观观念论的一个对应符合论,他也我们现在如何来,真理问题还是这样一个问题,判断和判断对象之间到底是什么?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原来判断和事实判断和物自体的关系,现在变成了判断和对他判断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但是,对象,老的哲学会说,我也原来也是这样讲的,但根本不一样,因为这两个对象在旧哲学那里指的是物自体,在康德那里指的是经验表象,对象的意义,本身有不同。
哲学难就难在这里。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人,他讲的是完全不是同一个东西。我们现在有很多的人,包括哲学系,有很多的人是这样,不去区分结果,做出来的东西当然是不对的。
康德当然第一回答说,我们有没有可能把观念归设再给直观规则,因为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一个命题,太重要了,我是伴随我所有的表象,否则下面还是他讲,因为否则在我心中表象的某项永远不能被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