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历久弥新解释“自然与生成”的统一框架(上)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历久弥新解释“自然与生成”的统一框架

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学说”与“潜能-实现学说”不仅是古希腊哲学的基石,更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不断被重构,某种意义上成为贯穿西方思想的“永恒框架”。

目录

引言:西方思想的“底层逻辑”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突破

一、“质料-形式学说”(Hylomorphism)的核心内涵

二、“潜能-实现学说”(Potentiality and Actuality)的核心内涵

三、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的内在统一: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论”体系

四、“质料-形式学说”的历史作用与影响

五、近代科学革命的“批判式推动”

六、对现代学科的“隐性启发”:核心逻辑的科学转化与应用

七、当代反思与评价:学说的局限性与永恒价值

结论:贯穿西方思想的“永恒框架”

参考文献

引言:西方思想的“底层逻辑”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突破

在西方哲学两千余年的发展中,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学说”(Hylomorphism)与“潜能-实现学说”(Potentiality and Actuality)始终扮演着“思想基石”的角色。

这一理论框架并非孤立的形而上学命题,而是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哲学“存在论”与“生成论”困境的系统性回应——它既继承了自然哲学对“事物构成”的探索(如泰勒斯的“水”、德谟克利特的“原子”),又批判了柏拉图“理念论”将“本质”与“个别事物”割裂的二元对立,最终构建了一套“兼顾存在与生成、统一本质与现象”的哲学体系。

古希腊哲学的核心问题始终是“如何理解‘是者’(being)”:从早期自然哲学家寻找“万物始基”(arche),到巴门尼德断言“存在是不动的一”,再到柏拉图提出“可感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哲学家们始终在“变与不变”“个别与普遍”“现象与本质”的张力中挣扎。

亚里士多德的突破在于:他不再将“存在”视为静态的“实体”或超验的“理念”,而是将其理解为“动态的生成过程”——事物的存在既依赖于“质料”(构成它的基质),也依赖于“形式”(使它成为自身的本质);而生成的过程,正是“质料从潜能状态向形式的现实状态转化”的过程。

这套学说不仅为古代世界提供了理解自然、艺术、伦理乃至政治的统一模型,更在不同历史时期与基督教神学、近代科学、德国古典哲学、现代科学等思潮融合,不断衍生出新的理论形态。

它塑造了西方思想的“实体论传统”(即认为存在的基本单位是“质料-形式复合物”)与“目的论秩序观”(即事物的生成受内在形式的引导,趋向自身的完善),成为贯穿西方哲学、科学、艺术、神学的“底层逻辑”。

一、“质料-形式学说”(Hylomorphism)的核心内涵

“质料-形式学说”(Hylomorphism,源自希腊语hyle“质料”与morphe“形式”)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核心,其主张是:一切可感实体(个别事物)都是“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二者缺一不可——没有质料,形式便失去了载体;没有形式,质料便只是无规定性的潜能。

要理解这一学说,需从“质料”“形式”“实体”三个关键概念的界定及其关系入手。

1.1 质料(Hyle):潜能的载体与“无规定性的基质”

在亚里士多德的语境中,“质料”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物质”(如物理学中的原子、分子),而是指“事物得以构成的潜在载体”——它本身不具有任何确定的属性,却能够接受各种形式的规定,成为具体的事物。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Z 卷中指出:“质料自身是不可知的,因为它不具有任何属性。”(Metaphysics 1029a20)

(1)质料的“相对性”与“层级性”

质料的核心特征是“相对性”:同一事物在不同关系中,既可以是质料,也可以是形式。例如:

  • 对于“桌子”而言,“木头”是质料(木头接受“桌子的形式”成为桌子);
  • 但对于“树干”而言,“木头”则是形式(树的质料是“纤维素、木质素等”,它们接受“木头的形式”成为木头);
  • 进一步追溯,“纤维素、木质素等”的质料是“植物细胞”,“植物细胞”的质料是“元素”(土、水、气、火),而“元素”的质料则是“第一质料”(Prime Matter)。

(2)第一质料(Prime Matter):纯粹的潜能

“第一质料”是亚里士多德质料概念的终极形态,指“没有任何形式规定、仅作为潜能载体的绝对基质”。它不具有任何可感属性(如形状、颜色、重量),也不能独立存在——它只能通过接受“形式”的规定,才能成为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

亚里士多德用“青铜雕像”举例:青铜本身是质料,但青铜的质料是“铜”与“锡”,而铜与锡的质料是元素,元素的质料则是第一质料。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质料并非“无”,而是“潜在的存在”——它是一切事物生成的“终极基质”,却永远无法脱离形式而单独被感知。这种“不可感知性”恰恰体现了质料的本质:它是“潜能”的载体,等待形式将其“现实化”。

1.2 形式(Morphe):本质的规定与“现实性的核心”

与质料的“无规定性”相反,“形式”是“使事物成为其自身的本质规定”——它不仅是事物的“形状”(如雕像的外观),更是事物的“其所是”(to ti en einai,即“本质”或“定义”)。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强调:“形式是实体的核心,是‘这一个’(tode ti)得以成立的根据。”(Metaphysics 1032b1-5)

(1)形式即“本质”:区分“偶性形式”与“实体形式”

亚里士多德将“形式”分为两类:

  • 偶性形式(Accidental Form):指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如“桌子的颜色”“人的身高”——这些属性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桌子涂成红色仍是桌子,人长高仍是人);
  • 实体形式(Substantial Form):指事物的本质属性,如“桌子的‘供人放置物品的功能’”“人的‘理性动物’属性”——这些属性的缺失会导致事物失去自身的本质(桌子失去支撑功能便不再是桌子,人失去理性便不再是“人”)。

实体形式是形式的核心,它决定了事物的“种属”与“功能”,是事物之所以为自身的根本原因。例如,“橡树的形式”不仅包含橡树的形态特征,更包含“生长、结果、繁衍”等内在功能——正是这一形式,使橡树的质料(种子、树干、树叶)统一为“橡树”这一实体,而非一堆零散的物质。

(2)形式与“目的因”:事物生成的“内在目标”

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中,形式既是“形式因”(事物的本质),也是“目的因”(事物生成的目标)。他认为,自然事物的生成并非随机的,而是受“形式”的引导,趋向于实现自身的本质——这就是“自然目的论”(Teleology of Nature)。

例如,一颗橡树种子的生成过程:种子的质料(胚、种皮等)具有“长成橡树”的潜能,而“橡树的形式”则是这一过程的“目的”——种子发芽、生根、长叶,最终长成橡树,本质上是“种子的潜能向橡树形式的现实化”过程。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指出:“自然就像一位工匠,它的工作是将质料塑造为形式,实现事物的内在目的。”(Physics 199b20-25)

1.3 实体(Ousia):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

“实体”(Ousia,源自希腊语“存在”)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核心范畴,也是质料-形式学说的最终落脚点。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最初将“实体”定义为“个别事物”(如“这张桌子”“苏格拉底”),认为它们是“最根本的存在”——其他范畴(如性质、数量、关系)都依赖于实体而存在。而在《形而上学》Z卷中,他进一步通过质料-形式学说深化了实体的定义:实体是“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hylomorphic composite),其中形式是实体的“核心与本质”,质料是实体的“潜能载体”。

(1)实体的“优先性”:个别事物是最真实的存在

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将“理念”(普遍形式)视为“第一实体”的观点,认为“个别事物”(如具体的人、具体的树)才是“第一实体”——因为理念(如“人的理念”)无法独立存在,只能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而个别事物作为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是“可感知、可生成、可毁灭”的真实存在。

例如,“苏格拉底”这一实体:他的质料是“身体”(骨骼、肌肉等),他的形式是“理性动物”(人的本质)——正是“身体”(质料)与“理性”(形式)的结合,才构成了“苏格拉底”这一个别实体。脱离了苏格拉底的身体,“人的形式”便只是抽象的概念;脱离了“人的形式”,苏格拉底的身体便只是一具尸体(不再是“人”这一实体)。

(2)形式对实体的“规定性”:形式是实体的“现实性”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Z卷中明确指出:“在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中,形式是实体的本质,因为它决定了‘这一个’事物的存在。”(Metaphysics 1035b1-10)这意味着,虽然实体由质料与形式共同构成,但形式“更根本”——它不仅是事物的本质,更是事物的“现实性”(actuality),而质料只是“潜能性”(potentiality)。

例如,“青铜”(质料)本身只是“潜在的雕像”,只有当它接受了“雕像的形式”(如“雅典娜的形态”),才成为“现实的雕像”(实体)。因此,形式是“使质料成为实体的原因”,是实体的“现实性核心”。

1.4 质料-形式与四因说:解释事物生成的统一框架

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是质料-形式学说的延伸,它为“事物的生成与存在”提供了完整的解释框架。而这四因中,质料因与形式因是核心,动力因与目的因则最终归属于形式因:

  • 质料因(Material Cause):事物生成的“基质”,即“由什么构成”(如雕像的青铜、桌子的木头);
  • 形式因(Formal Cause):事物的“本质与定义”,即“是什么”(如雕像的形态、桌子的功能);
  • 动力因(Efficient Cause):事物生成的“推动者”,即“由谁推动”(如雕刻雕像的工匠、种植橡树的人);
  • 目的因(Final Cause):事物生成的“目标”,即“为了什么”(如雕像为了供奉、橡树为了结果)。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动力因与目的因最终都指向形式因:

  • 动力因的本质是“形式的推动”:工匠之所以能雕刻雕像,是因为他心中先有“雕像的形式”(理念),这一形式引导他将青铜(质料)塑造成雕像;
  • 目的因的本质是“形式的实现”:事物生成的目标,就是实现自身的形式(如种子的目标是长成橡树,人的目标是实现“理性”这一形式)。

因此,四因说本质上是“质料-形式学说”的展开——事物的生成,就是“质料在形式的引导下,从潜能状态向现实状态转化”的过程,而形式既是这一过程的“推动者”(动力因),也是“目标”(目的因)。

二、“潜能-实现学说”(Potentiality and Actuality)的核心内涵

如果说“质料-形式学说”回答了“事物的构成”问题,那么“潜能-实现学说”则回答了“事物的生成”问题。

这一学说与质料-形式学说紧密关联:质料是“潜能”(potentiality,dunamis)的载体,形式是“实现”(actuality,energeia/entelecheia)的核心。事物的生成,就是“质料的潜能向形式的实现转化”的动态过程。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卷中系统阐述了这一学说,将其视为“理解存在的关键”。

2.1 潜能(Dunamis):事物的“潜在存在状态”

“潜能”(dunamis,原意为“能力”“力量”)在亚里士多德的语境中,指“事物具有但尚未实现的存在状态”——它是事物趋向自身完善的“内在可能性”。亚里士多德将潜能分为两类:

(1)被动潜能(Passive Potentiality):接受形式的能力

被动潜能是质料的本质属性,指“质料接受形式、成为具体事物的能力”。例如:

  • 木头具有“成为桌子”的潜能(被动潜能),因为它能接受“桌子的形式”;
  • 种子具有“成为橡树”的潜能(被动潜能),因为它能接受“橡树的形式”;
  • 一个人具有“成为学者”的潜能(被动潜能),因为他能通过学习接受“知识的形式”。

被动潜能的核心是“依赖性”:它需要外部或内部的“推动者”(形式)来激活,才能转化为现实。例如,木头不会自动成为桌子,需要工匠(外部推动者)将“桌子的形式”赋予它;种子则会自动长成橡树,因为“橡树的形式”已内在于种子(内部推动者)。

(2)主动潜能(Active Potentiality):推动形式实现的能力

主动潜能是形式的本质属性,指“形式推动质料、实现自身的能力”。例如:

  • 工匠具有“制作桌子”的潜能(主动潜能),因为他能将“桌子的形式”赋予木头;
  • 太阳具有“加热物体”的潜能(主动潜能),因为它能将“热的形式”赋予其他事物;
  • 理性具有“思考真理”的潜能(主动潜能),因为它能将“知识的形式”赋予人的灵魂。

主动潜能的核心是“能动性”:它是推动事物生成的“动力源”,无论是外部的工匠还是内部的自然形式,其本质都是“主动潜能的发挥”。

2.2 实现(Energeia/Entelecheia):潜能的“现实化”与“目的达成”

亚里士多德用两个词描述“实现”:

  • Energeia(原意为“活动”“运作”):强调实现是“潜能的动态展开过程”;
  • Entelecheia(由“en”“telos”“echein”组成,意为“目的在自身之中”):强调实现是“潜能的目的达成状态”。

这两个词共同表明:实现不仅是“过程”,也是“结果”;不仅是“潜能的展开”,也是“目的的完成”

(1)实现的“过程性”:从潜能到现实的动态转化

实现的核心是“动态性”——它不是静态的“结果”,而是“潜能向现实转化的持续过程”。例如:

  • “学习”是“无知到有知”的实现过程:一个人最初具有“学习知识”的潜能(被动潜能),通过学习(主动潜能的发挥),逐渐掌握知识(实现),这一过程是持续的、动态的;
  • “生长”是“种子到橡树”的实现过程:种子最初具有“长成橡树”的潜能,通过吸收养分、生根发芽(主动潜能的发挥),逐渐长成橡树(实现),这一过程同样是持续的、动态的。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指出:“运动就是‘潜能的事物作为潜能者的实现’。”(Physics 201a10)这里的“运动”不仅指空间中的位移,更指一切“潜能向现实的转化过程”——包括生长、变化、生成、毁灭等。

(2)实现的“目的性”:事物的“自我完善”

实现的最终目标是“事物的自我完善”,即“实现自身的形式本质”。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事物的生成都受“目的因”的引导,而“目的”就是“形式的完全实现”。例如:

  • 人的“目的”是实现“理性”这一形式:人的潜能包括“感性”“欲望”“理性”,而最高的潜能是“理性”,因此人的实现过程就是“通过实践与沉思,完善理性能力”,最终达成“幸福”(eudaimonia,即“合乎德性的活动”);
  • 自然事物的“目的”是实现自身的本质:橡树的目的是“长成参天大树、结出橡子”,狮子的目的是“成为草原的强者、繁衍后代”——这些目的都是“形式的完全实现”。

这种“目的论”并非“外在目的论”(如上帝为事物设定目的),而是“内在目的论”(事物的目的内在于自身的形式)——自然就像“自组织的系统”,每个事物都在形式的引导下,趋向于自身的完善。

2.3 潜能与实现的关系:“动态统一”与“不可分割”

潜能与实现并非“并列的两种存在”,而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事物的“存在与生成”。

(1)潜能与实现的“相互依赖”

  • 没有潜能,实现便失去了基础:实现是“潜能的实现”,如果事物没有潜在的可能性(如石头没有“成为橡树”的潜能),就不可能有实现的过程;
  • 没有实现,潜能便永远是“潜在的”:潜能的本质是“趋向实现”,如果潜能永远不被激活(如种子永远埋在石板下),它就无法成为现实的事物,潜能本身也失去了意义。

亚里士多德用“蜡与印章”比喻二者的关系:蜡(质料/潜能)具有接受印章(形式/实现)的能力,而印章只有印在蜡上,才能成为“现实的印章痕迹”——二者缺一不可。

(2)潜能与实现的“动态转化”

事物的生成过程,就是“潜能不断向实现转化,实现又成为新的潜能”的循环过程。例如:

  • 一颗橡树种子(潜能)→ 发芽生长(实现过程)→ 小橡树(部分实现,同时具有“长成大橡树”的新潜能)→ 大橡树(完全实现,同时结出橡子,橡子又成为新的潜能);
  • 一个人(潜能:具有学习能力)→ 学习知识(实现过程)→ 掌握知识(部分实现,同时具有“运用知识”的新潜能)→ 成为学者(完全实现,同时具有“传授知识”的新潜能)。

这种“动态转化”表明,存在不是“静态的实体”,而是“持续的生成过程”——事物永远处于“潜能与实现的张力”之中,不断趋向于自身的完善。

2.4 “第一现实性”与“第二现实性”:能力与活动的区分

为了更精确地解释潜能与实现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一现实性”(First Actuality)与“第二现实性”(Second Actuality):

  • 第一现实性:指“事物拥有某种能力,但尚未运用这种能力的状态”(即“潜能的初步实现”);
  • 第二现实性:指“事物运用自身能力,完全实现自身本质的状态”(即“潜能的最终实现”)。

例如:

  • 一个人“学会了语法”(第一现实性):他拥有了“运用语法写作”的能力,但尚未实际写作;
  • 他“正在用语法写作”(第二现实性):他运用了“语法能力”,完全实现了“语法知识”的本质。

再如:

  • 灵魂是身体的“第一现实性”:灵魂是身体的形式,身体拥有灵魂(第一现实性),意味着它具有“生命活动”(如感觉、运动)的能力;
  • 灵魂的“活动”(如思考、感觉、欲望)是“第二现实性”:身体通过灵魂的活动,完全实现了“生命”的本质。

这一区分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将“拥有能力”与“运用能力”分开,强调“实现的最终目标是‘运用能力’”——事物的本质不仅在于“拥有什么”,更在于“做什么”。例如,人的本质不仅在于“拥有理性”(第一现实性),更在于“运用理性进行思考与实践”(第二现实性);幸福(人的最高善)也不是“拥有德性”的愿望,而是“合乎德性的活动”(第二现实性)。

三、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的内在统一: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论”体系

质料-形式学说与潜能-实现学说并非两个独立的理论,而是亚里士多德“存在论”的“一体两面”——前者从“存在的构成”角度解释事物的“静态结构”(质料+形式),后者从“存在的运动”角度解释事物的“动态生成”(潜能→实现)。二者的统一,构建了亚里士多德完整的“存在论”体系,回答了“事物是什么”(构成)与“事物如何生成”(运动)的核心问题。

3.1 质料=潜能,形式=实现:构成与运动的对应

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质料作为潜能,形式作为实现,二者的结合构成了实体的生成过程。”(Metaphysics 1045a20-25)这意味着,质料与潜能、形式与实现是“一一对应的”:

  • 质料的本质是潜能:质料之所以是“无规定性的基质”,是因为它具有“接受形式的潜能”——木头的潜能是“成为桌子”,种子的潜能是“成为橡树”,而第一质料的潜能是“接受一切形式”;
  • 形式的本质是实现:形式之所以是“事物的本质”,是因为它是“潜能的现实化”——桌子的形式是“木头潜能的实现”,橡树的形式是“种子潜能的实现”,而人的形式(理性)是“身体潜能的实现”。

这种对应关系,使得“实体的构成”与“实体的生成”统一起来:实体的构成是“质料(潜能)+形式(实现)”,实体的生成是“质料的潜能向形式的实现转化”。例如,“苏格拉底”这一实体的构成是“身体(质料/潜能)+理性(形式/实现)”,而苏格拉底的生成过程(从婴儿到成人),就是“身体的潜能(如生长、学习)向理性的实现(如思考、实践)转化”的过程。

3.2 目的因:连接构成与运动的“核心纽带”

在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中,“目的因”是连接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的“核心纽带”——它既是形式的“内在目标”(形式的本质是实现自身的目的),也是潜能向实现转化的“引导力量”(潜能的转化趋向于目的的达成)。

例如,橡树的生成过程:

  • 质料(种子的物质成分)→ 潜能(长成橡树的可能性);
  • 形式(橡树的本质:生长、结果、繁衍)→ 实现(种子发芽、生长、成为橡树);
  • 目的因(橡树的目的:实现自身本质)→ 引导潜能向实现转化,最终达成形式的完全实现。

在这里,目的因不是“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内在的形式规定”——形式本身就包含了“目的”,而潜能向实现的转化,就是“形式自我实现”的过程。这种“内在目的论”,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论既不是“机械论”(仅靠质料与动力推动),也不是“唯心论”(仅靠超验的理念引导),而是“自然目的论”(自然事物在自身形式的引导下,趋向于自我完善)。

3.3 对“存在”的重新定义:从“实体”到“生成过程”

通过质料-形式与潜能-实现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彻底改变了古希腊哲学对“存在”的理解:

  • 巴门尼德将存在视为“不动的一”,否定了“生成”的真实性;
  • 柏拉图将存在视为“超验的理念”,将“生成”视为“理念的摹本”;
  • 亚里士多德则将存在视为“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将“生成”视为“潜能向实现的转化过程”——存在既是“实体”(静态的构成),也是“过程”(动态的生成)。

这种“动态的存在观”,使得亚里士多德能够解释“变与不变”的张力:

  • “不变”的是形式(如“人的形式”始终是“理性动物”);
  • “变”的是质料的潜能向形式的实现转化(如人从婴儿到成人,身体在变化,但理性的形式始终不变)。

同时,它也解决了“个别与普遍”的矛盾:

  • “个别”的是质料与形式的复合物(如具体的人、具体的树);
  • “普遍”的是形式(如“人的形式”“橡树的形式”),但形式不独立存在,而是内在于个别事物之中,通过个别事物的生成过程实现自身。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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