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苏霍姆林斯基第七章《美育——美的认识与情操的培养》中,讲到青少年不仅敬仰那些举世闻名的杰出人物,也崇敬心灵美的普通人。
如果人在从事脑力劳动时,拥有振奋的理智,思考时感受到自己的是在主宰大自然,那么他可以克服任何困难,失败也不会使他悲观失望。在劳动中手脑并用时,思想受到情感的鼓舞。
美育与体育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努力确立身体和谐发展的概念及劳动美、动作美、克服困难美的概念。
“克服困难美的概念”,我久久的凝视着“克服困难美”这个词,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词,在这以前,我们总是说要克服困难,赞美迎难而上的精神,但是并没有提过“克服困难美”这个词,“克服困难美”这个词让我非常的震撼。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因此,遭遇困难,本身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它,解决它,本身是件很美的事!因此当别人说遇到什么困难,是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要怎么样怎么样时,其实,那根本就不是事,因为克服困难本身是一件很美的事,但是人们往往喜欢顺境,因此,在遭遇困难的时候心情总是会受到影响,总希望人生不要遭遇困难,总希望人生只有顺境,没有逆境。当看到别人不够顺利的时候,也以自己的感受体会劝别人别不开心。
自从上一次在处理学生的事情的时候遭遇别的老师的误解把我打翻在地之后,学校、教体局多次找我谈话,教体局原原本本的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以后,劝我以后当学生竖起中指来以后,不要再去掰他的手指了;身边的朋友,经常联系的和不经常联系的老朋友,也满怀焦虑、担心给我打电话,劝我别不开心,教育学生的事情别那么认真,学生能教好就教,教不好就算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我最后还是对他们说,如果学生以后再竖中指,我还是会把他的手指掰断的,因为不竖中指是一件多么简单、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事情,而且后果那么恐怖,有那么严重的后果,你还要去做,那么这就是自找的,是他自己选择的这种后果。
当我要处理那个学生被别的老师误解把我打翻在地时,这个情景也被班上的学生看见了。
为了消除学生对老师的担心,也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不能竖中指”的这一规则与底线,我把学生看到的一幕前前后后原原本本的跟学生说了一次,然后再对不能竖中指这一原则与底线再一次进行了强调,并且告诉同学们,如果以后谁再竖中指,即使是竖出来了一点点,老师也是会把他的手指掰断的。
对于我的这一个底线与原则,许多老师都不理解,包括校长!有的老师说:“像学生这种竖中指的行为,我们的班上都有很多,有些学生就是教不到,教不到就教不到,教不到就算了。把自己的小孩教好来就好了,学生能教就教,教不了就算了。”还有校长也说:“六年级的学生都有很多竖中指的,你怎么去教?对一年级的学生,有必要那么严格吗?”还有的老师说:“首先,你不是孩子的妈妈,其次,任何规则都是对孩子天性的束缚,唯有大爱,才能温暖孩子稚嫩的心灵。”还有的老师说:“这么小的事情也来告诉老师,这是总爱打报告的同学在向老师刷存在感,就不要去理他。”还有的老师问:“你说谁竖中指就把他的手指掰断,是会掌握分寸的,并不会真的把他的手指掰断的,是吗?”还有的老师说:“班规不是法律,你不是执法者……”
……
对于说把自己的孩子教好来就可以,学生能教就教,教不了就算了。我是这样认为,自己的孩子尽量教,教的好、教得了就教,教不好也没办法!但是学生不行,学生说了要这样做的,就要这样做,要教好来!
对于说对一年级的孩子有没有必要这么严格,我认为在底线、在规则面前,只要这个人他听得懂这个话,就不能以他是否是六年级,还是一年级,不能因为年龄的大小而在底线、在规则面前打折扣,因为这个事情是明摆着的,这么简单的、能够轻轻松松做到的事情,而违反这个轻轻松松能做到的事情有这么恐怖的后果,仍然要去做,那本身缺乏对底线的敬畏。 而对于说“首先,你不是孩子的妈妈,其次,任何规则都是对孩子天性的束缚,唯有大爱,才能温暖孩子稚嫩的心灵”的说法,我的观点是——首先,老师要像妈妈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学生,但这个爱是有原则的爱,而不是溺爱。其次,成人是不要束缚孩子的天性,但是孩子的天性,也需要用规则去引领,才不至于走上歧路。
对于有的老师说“这么小的事情也来告诉老师,这是总爱打报告的同学在向老师刷存在感,就不要去理他”,我认为这不是刷存在感不刷存在感的问题,这是是否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到底的事情!
对于有的老师问:“你说谁竖中指就把他的手指掰断,是会掌握分寸的,并不会真的把他的手指掰断的是吗?”我表示并不会对这个那么简单、轻松能做到的事情恐怖的后果到底有多重做任何承诺!对于有的老师说:“班规不是法律,你不是执法者……”,我认为制定规则首先对学生来说是一种教育,教育应该走在法律的前面,不能等学生出了社会以后,等到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之后才受到教育,那样就太晚了。
我是这样想的,以后还也是会这样做的!只要还有谁敢再竖中指,我就会把他的手指掰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