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么运气就应该在知识当中被排除出去,并不是我们蒙对了一个真信念,这个真信念就算是知识了。那么,到底什么是知识呢?
最好,知识还得讲得出道理。什么叫讲得出道理呢?就拿前面高考的例子来说,你不仅知道正确答案是C,而且你还还要告诉大家C是怎么得来的,你要做出一个非常严密的论证。如果你能够做到这一点,再加上信念本身的确是真的,这两者合在一起,我们就可以说你的确获得了知识了。
这样一个为信念提供讲道理服务的过程,在英文里面叫justification,也可以把它翻译成“辩护”,也就是说,为一个信念提供辩护的过程。基于这种思想,西方哲学史上就有一个关于知识的传统定义,这个传统定义就是,知识无非就是得到了辩护的真信念。
这其实是三个条件,第一,它是信念,你的确自己心里要相信它;第二个条件就是,C是真的,的确标准答案是C;第三,你自己讲得出一套道理。这三个条件合在一起,就能把知识给锁死了。
得到了辩护的真信念,就一定是知识吗?
这个观点最早是来自于柏拉图的一个对话,叫《泰阿泰德篇》,我们不去细究这里面的哲学史的背景问题了,但是在1963年,有一个哲学家叫盖提尔,他写了一篇文章,就是怀疑我们关于知识的上述定义是有问题的。那么我现在就按照中国文化的传统形式,把盖提尔的案例重述一遍,大家听一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