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动的“指针”——《论指称》

摆动的“指针”——《论指称》

罗素是分析哲学中的大家,秋小平顺着上节的《导论》的推荐,看了《论指称》。相信大家都对罗素的大名有所耳闻,这里我们主要讲述他的摹状词理论,鉴于理解与信息量,秋小平只能大概而述。

我们考虑三个语段,首先是:


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


我们如果要问这句话是否为真,就会发现既不为假也不为真,因为当今法国没有国王,这显然不符合排中律(非真即假,非假即真);因此它只能是假的,但如何解释这一假的判断呢?然而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存在“当今法国国王”这一实体,才能使句子具有意义,才能作出假的判断,这就造成了矛盾。我们称句子语义上对主项要求存在的这一要求为“本体论承诺”。

第二个语段是:


格雷哀歌的第一句


格雷哀歌的第一句其实是“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用指称的话来讲,就是“格雷哀歌的第一句”的对象是“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当我们讨论格雷哀歌的第一句时,实际上讨论的是它的对象,即“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那么我们就无从谈论“格雷哀歌的第一句”这一本来的句子了。当我们要谈论“格雷哀歌的第一句”时只能说,“接下来我们要讨论‘格雷哀歌的第一句’的指谓概念,而非它的所指对象”。但是这样做,使得“‘格雷哀歌的第一句’的指谓概念”只是指向了其自身的指谓概念,我们终究没有讨论到“格雷哀歌的第一句”它本身。

如果学过C++,就会理解“格雷哀歌的第一句”是一个指针,而“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是所指的对象。当我们需要讨论指针本身时,可以通过去除解引用符得到,但是我们还是没有讨论到“没有去除解引用符时的指针”本身。如果用另外的指针指向该指针,就会导致无穷后退。另外,从指称对象无法回溯到指谓概念,因为那是像函数的“一对多”,对任一对象都有无穷多确定它的方式,我们不能把其中的一个找出来。

第三个语段是:


乔治四世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

乔治四世知道司各特是司各特。


我们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按照同义代换,上面第一句和第二句的意义应当是完全相同的。然而,乔治四世肯定知道司各特是司各特;却未必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两者真值不等。因此同义代换必定存在某些限制被忽略了,或者我们对于语言的逻辑存在问题。


弗雷格和迈农都对“本体论承诺”作出了自己的解析,弗雷格提出了涵义与意谓的概念,划分出涵义、意义两方面互不相关但紧密相联;而迈农引入“虚存”与“实存”,“虚存”仅在语境中存在,只要可以用语言表示,而“实存”就是现实中存在。

接下来对他们的理论进行反驳。举例,一个父亲的唯一儿子被洪水冲走了,他说:“如果我儿子没有被淹死的话,他就是我唯一的儿子了。”按弗雷格的理论,这位父亲的儿子已经被洪水淹死了,因此“如果我儿子没有被淹死的话”前件为假,那么“他就是我唯一的儿子了”就是毫无意义的。然而,不管洪水有没有发生,“他就是我唯一的儿子”的确是真的,也就是说,是存在意义的。举例,“圆的方是圆的”。按照迈农的理论,“圆的方”不是实存,但必定是虚存,但事实上,“圆的方”在逻辑上就构成了矛盾,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


接下来要进入摹状词理论,它把一些指称词组,比如说“法国国王”、“金山”成为摹状词。显然,摹状词的对象不一定存在,它在句子中起到了名词性的作用。罗素说明,摹状词实际并不独立地起指称作用,它仅仅是描述了性质,只有在命题中才能有所限定。“法国国王”可以改写为“x,x是法国人,并且x是国王”,那么,“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就可以改写为“存在x,x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对任何y,y是当今法国国王,当且仅当x=y),并且,x是秃子。”因为现在没有法国国王,所以不满足“x是当今法国国王”,所以命题为假。可以看出,摹状词理论把日常语言转换为了逻辑语言,从而避免了语言的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的摹状词没有真值,因此“法国国王”的改写,“x,x是法国人,并且x是国王”没有加上存在。对于“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的否定也可以相应改写为:

“并非{存在x,x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对任何y,y是当今法国国王,当且仅当x=y),并且,x是秃子}。”

而不是前面所说的“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子。”而对“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子。”可以改写为:

“存在x,x是当今法国国王,并且(对任何y,y是当今法国国王,当且仅当x=y),并且,并非{x是秃子}。”

显然两者不同,在逻辑上避免了“本体论承诺”。


对于第二个语段,由于采用了摹状词理论,指谓概念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仅有意义指谓论,也即:一个句子谈论的对象本身出现在这个句子所表达的命题中。任何一个指称词组都可以化为“x,C(x)”,也就是变成描述性质的主词。“格雷哀歌的第一句”可以改为“x,x是属于格雷哀歌的,并且,x是第一句”,而“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可以改为“y,y是晚钟鸣报诀别的凶兆”,x的意义是y,x的指称是它本身,可以看出意义与指称在这里被分隔开了,但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密切的关系,怎样的关系罗素没有说。


对于第三个语段,我们引入“初现”和“再现”的概念。初现:一个词项直接在主命题中充当某一关键成分(主谓宾);再现:一个词项出现在一个命题中,而这个命题是主命题的某一关键成分。“《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司各特”在这里是初现,它充当了宾语;而“乔治四世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司各特”在这里是再现,“《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才是宾语。罗素认为,只有初现的词语才能够同义替换而真值不变,而再现的情形则不能替换。尽管用“司各特”代替“《威弗利》的作者”提到的“司各特是司各特”毫无意义,但真值相同。通过对“乔治四世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进行摹状词改写,我们就会发现按上面所说进行同义替换的不是句子的某个成分,而是充当成分的命题的一个成分,事实上这不能算是同义替换。


日常语言的缺陷让我们不禁对自身从语言所获得的知识产生怀疑,本着对真的渴望,于是后面的逻辑语言的运动也就顺应而生,“用逻辑统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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