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刚到达潍坊的“贼王”黄庭利正要去见他老婆时,房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伙人冲进来将他按倒在地。
很快,中国公安部门宣布将黄庭利处以死刑,一代贼王,就此落幕。
黄庭利本是一个身有残疾的普通农民,可偶遇一位“贵人”后,他的偷盗生涯正式走上巅峰,成了中国臭名昭著的“贼王”,而故事的起因还要从1976年说起。
1976年4月,一直不务正业,在外流浪的黄庭利打算回东北寻个差事活命,然而不幸就在这时发生了。
黄庭利在回程途中因意外被火车压断了一条腿,而这件事责任本在黄庭利,铁路部门只是依照规定给他装了假肢,还发放了一笔抚恤金。
但全头全尾的黄庭利尚且不能养活自己,更何况现在又落下了残疾。身无长物的黄庭利不想干累人的体力活儿,于是,他把目光盯向了火车站来来往往的行人。
偷盗的念头一起,就如同大火燎原般迅速烧光了他的理智。在暗中观察了数天“同行”的盗窃手法后,他动手了。
然而,哪怕是后来的“贼王”在一开始也只是个不熟悉“业务”的毛头小子罢了。
黄庭利第一次偷盗被人当场戳穿,一伙人围上来险些将他打死,最后还是看在他是“瘸子”的份上没报警。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刚“入行”的黄庭利在火车站都混的很惨,一来手法不精,二来还要受到同行的排挤。
直到有一天,黄庭利遇到了一位“贵人”,是当地有名的偷盗高手,外号“沧州鹰”。
这天,黄庭利像往常一样寻找下手对象,几番试探后,终于到手一个钱包,正要高兴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别看了,什么都没有,钱包是空的。”
黄庭利回头一看,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再一低头打开钱包,真的什么都没有。
原来,钱包里的钱早就被老人偷走了,但钱包却又被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黄庭利一看这手段,就知道这个老人是高手,两眼一转,黄庭利打算拜他为师。
已经接近“金盆洗手”的老人也不在乎收个徒弟,正好将自己的“手艺”传授下去。于是,黄庭利开始“进修”。
两年之后,“沧州鹰”去世,“黄瘸子”出师。而黄庭利相比于“沧州鹰”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偷东西的手法高明不少。
黄庭利眼尖,心狠,手快,出手必得。小有成就之后他又开始挑衅各个地盘的偷盗“头目”,跟他们打赌比试,次次都能赢,“贼王”的名号渐渐打响。
不仅如此,黄庭利还趁机笼络人心,聚集起一个盗窃团伙,百十来号人,分成“鬼队”、“南下支队”、“北上支队”三支队伍在全国各地火车站偷盗,唯黄庭利马首是瞻。
很快,贪心不足的黄庭坚不再满足于现状,盗窃的金额越来越大。
就在这时,国家开始狠抓违法乱纪现象,而黄庭利一伙人不仅没有收手,反而顶风作案,甚至在上海高调举办偷盗大赛。
就在黄庭利春风得意之时,殊不知丧钟已然敲响。
1984年3月7日,教师赵某在新乡火车站发现自己被偷,他的公文包被人划开,里面的大量文件和现金不翼而飞。
3月9日,城关镇和平面粉厂副厂长管某也在新乡火车站被偷,包里的2900元公款不知所踪,手法跟赵某所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
两起案件共涉及金额高达两万余元,是当时无数百姓家不敢想象的巨款,而两起案件都被列为重大盗窃案。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黄庭利盗窃团伙展开了地毯式搜查。
经过侦查后,警方很快拿到了黄庭利团伙的确切名单,一张大网悄然铺开。
19日,包括“二把手”李玉方在内的29个人被抓获,背后主导人“黄瘸子”的身份逐渐浮出水面。
然而,狡兔三窟,黄庭利也不例外,他在全国多个地方都有固定的藏身点,但是从不告诉别人这些地方的具体地址。
但是,黄庭利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藏匿点依旧躲不过群众的眼睛。不久,警方接到了来自山东潍坊群众的举报,经过核实,确认此人就是流窜在外的“黄瘸子”。他在潍坊有个名叫“小玲子”的妻子,而他此时正在回家的路上。
4月9日,警察包围了黄庭利所在的潍坊商业局招待所,人员潜伏完毕后,警方直接破门而入,迅速将措手不及的黄庭利控制住,一代“贼王”就此落网。
不管黄庭利如何聪明,如何“天赋异禀”,盗窃终究是违法,哪怕身体有疾也不是窃取不义之财的借口,黄庭利最终被处以死刑,也是咎由自取,这种“传奇”陨落,倒也不值得可惜 。(来源:史墨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