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成书背景是19世纪末,欧洲所谓的“世纪末”,这时的欧洲世界陷入一种虚无和悲观的精神状态,人们普遍认为文明正在衰败,理性主义、实用主义乃至市民社会都不再可信。
涂尔干认为自杀不是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的现象。他注意到每个社会注定有一部分人自杀,自杀率再特定时期的变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他探究的是引起社会某一部分而非个别个体自杀的原因。涂尔干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第一次提出作为社会现象的自杀,并试图用自杀的分布和自杀率的变化去反思自杀的根本原因,即社会变化。自杀率反映着作为整体的社会。
涂尔干根据欧洲的统计数据发现,信奉新教的国家的自杀率高于信奉天主教的国家,而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的自杀率又高于信奉犹太教的国家。涂尔干认为新教相比于其他两个教派更注重个人的发展和个人道德观念的培育,他赋予人更多的个人自由,个人探索。同时涂尔干认为自杀与人的自我膨胀也有关,过度的关注自我,追求个人的自由,会使人患“无限症”。“这两种类型的自杀者都患了人们所说的无限症。但是这种病在两种情况下的表现形式不同。在前一种情况[利己主义]下思考的智力受到了损失和过度发展;在后一种情况[异常自杀]下是情感过分激动和失去节制。前者是由于思想内向而不再有目标;后者是由于激情不在受限制而不再有目标。前者陷入无限的梦想;后者陷入了无限的欲望。(《自杀论》310-311页)涂尔干认为每个社会都有一种不能仅凭个体因素或客观环境来解释的自杀倾向,对这一社会来说,这种特殊的自杀倾向正是由社会所造成的。在《自杀论》的第二部分,涂尔干将自杀现象按照其所发源的社会现象,划分为四个类型,即自我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宿命型自杀和失范型自杀。然后,通过不同宗教信徒在自杀现象上的对比,涂尔干逐步揭示出究竟哪些社会生活状态更倾向于导致自杀。
• 自我型自杀的根源在于自我脱离了与社会的连接,脱离开了与各种社会团体,包括家庭、各种社会群体和国家的联系,以及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这种个体与社会的隔绝或者说集体纽带的弱化使社会不能为个体生命赋予意义,个体也因此失去了社会的保护,从而容易产生自杀倾向。
• 利他型自杀是因为社会整合太强,甚至直接取代了自我。社会的经验或某种绝对的理念压制,使个人缺乏任何个人性的经验和理由,因此他会自愿为了集体牺牲自己。利他型自杀所表征的绝对丧失自我的面向,跟自我型自杀那种只有自我的情况其实很容易相互转化,二者都是极端抽象和空洞的状态,而缺乏由具体生活所滋养的健康情感。涂尔干认为的健康是既有个人的自由空间,又不至于妄图用自我要求世界的服从。
• 失范型自杀的原因则在于社会的急剧变化,这种变化使得旧有规范不再成立,而新的能够团结人心的规范却尚未成立,所以个体容易陷入焦虑无安全感的心理状态,会出现自杀倾向。
涂尔干认为自我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和失范型自杀也可能相互结合。社会自杀率是社会是否团结稳定的一个标志,社会自杀率的突然升高,则暗示社会开始出现病态的征兆。
涂尔干认为人性有两重性,一方面是个体性的存在,一方面是与他人共同生活的社会性存在。个人永远出于这两种存在的矛盾中,但同时也结合融合的状态。真正健康的人格,是由这两方面共同组成的。
触发自杀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不适当的关系。因此,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安全,最根本的是要进行一种社会的建设,真正的社会进步,是达到社会的团结、对个体的包容,及个体对于社会的融合这样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