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1.初设中军时“三桓”对于公室人员构成各自的原则和意图
首先关于季氏, 所谓“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这一句的理解,必须首先明确范围,即这只是关于“其乘之人”而言的,而非全军服役者。
这仍然是基于那个原理,也即鲁师的组成是由整个卿大夫阶层以及“国人”构成。从法理上讲,其中卿大夫阶层分别以家族为单位直接从属于国君,真正属于季孙的群体只存在于季氏家族中积累下来的那些未分家的支族,以及直接属于季氏的封地上面的臣僚,而这个范围是相对有限的。譬如我们可以说季武子的庶长子季公鉏在与宗主季孙纥分家并且出任公左宰后,其实已经独立于季氏存在,而世代服役于季氏作为费邑宰的南氏家族才是其臣属。
因此当季孙按照约定“毁其乘”的时候,针对的也只是这部分私属部队,而“使其乘之人”所指的仍是这个有限群体。
接下来后面的内容就很好理解了:“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的意思就是之前属于“其乘之人”的这些武装如果愿意代表季孙加入“公室”或者“公行”的可以免除税赋,而不加入的就加倍征收赋税。这就是鼓励季氏的私属人员加入原本应该属于国君直辖的武装,以占据这个空间,此基本上类似于晋国以诸卿大夫家族的成员充任公族武装以组建公行的那种模式。这样基本鲁侯长大成人后以公行直接控制中军,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出身季氏。
按照类似的逻辑,孟氏的原则“使半为臣,若子若弟”的意思就是只有一半孟氏的私属武装加入了公行,其他人仍然保留独立的属性,继续作为孟氏的子弟存在。
而叔孙豹则采取了与季孙完全对立的立场,即“使尽为臣,不然,不舍”,换句话说,叔孙氏子弟们仍然保留臣子的身份,而不加入公族和公行,只是由叔孙本人直接负责管理那三分之一属于自己控制的公族,其组成结构仍然来自公室遗留下来的成员。
从这种角度来看,季氏、孟氏的基本思想就是希望利用鲁公室人员不足的这个空窗期,由自己家族的人员来挤占本应属于近支公族的资源和地位;而叔孙氏则对此有所保留,希望仍然维持臣属的地位,而仅仅代理国君管辖部分公室的事务,这样一旦未来新兴近支公族兴起,彼此仍然能够避免直接竞争的态势。
可以说三家对待公室、公行的处理态度,决定了日后“昭公之难”真正爆发时各自与鲁昭公集团的关系。
2.“舍中军”时候三家的态度
但是到了昭公五年(前537),“季、孟”又趁叔孙豹去世、新家主未选定的这个时间窗口突然袭击取消了中军,此操作的结果就是国君赖以通过其指挥全军的“公行”失去了固定的位置。如果国君不亲临战场,那么公行也就无法用来控制剩余两军之中的某一军,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意义,从此君权彻底落入“桓族”手中。所以《传》文说取消中军的直接后果就是“卑公室也”。
从季孙下达解散中军命令时杜洩的态度可以看出,叔孙豹生前是坚决反对的:
……以书使杜洩告于殡,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杜洩曰:“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受其书而投之,帅士而哭之……(左传.昭公五年)
叔孙豹的意图是通过维持公行对中军的继续控制,保留鲁国近支公族兴起后潜在的权力和地位。由于鲁襄公共在位三十一年,去世时已经虚岁三十四岁,当有不少成年或未成年的子女存活下来,此外襄公庶兄弟公子慭此时已然入卿担任大行人,因此“成族”、“襄族”即将在未来的十到二十年内充斥于“公行”之中,并成长为鲁国一股不可小觑的政治势力。只要近支公族兴起,未来必然出手铲除季、孟集团,这也是季孙一派急于削弱叔孙氏并取消中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