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桥》是一篇叙述景物的文字。与一般写景文不同的是:他告诉读者的是他与康桥一番永远不能忘记的交情。那就不得不用一种热情的活泼的笔调。那么构成他那热情活泼的笔调的因素都有哪些呢?
第一是作者使用的排语。阅读这篇文字,一定会立刻注意到他使用了许多“排语”。在开头第一段,“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就是一组排语。第二段里“有时读书,有时看水,有时仰卧着看天空的行云,有时反扑着搂抱大地的温软”一组。第四段里有“他们那敏捷,那闲暇,那轻盈”一组。后面几段里还有很多,不再逐一指出。人对于某事物有热烈深切的感触的时候,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说,所以文字里使用着排语,足以表示出热情,表示出活泼。
本篇里出现了许多“你”字,这也会立刻注意到。“你”是谁?无论谁读到这篇文字,作为这篇文字的读者,这个“你”就是他。再推广开来说,这个“你”也就是作者自己,也就是“我”。用“你”字,就见得格外亲切,仿佛作者与读者之间有着亲密的友谊。像这样适当应用使用“你”字的这种习惯,也是构成他那热情的活泼的笔调的一个因素。
第三个因素可以说的是:他多从感觉印象上着笔。譬如第一段里的“花果掉入茶杯”“小雀子到桌上来啄食”,这是个包含着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的复杂印象。这不但报告了实况,并且带出了他当时被感动的心情,读者读到这里,也就得到个情趣丰足的印象,又如第三段里的“不出声的皱眉”,这是个视觉印象,就凭这六个字,作者当时窘急羞愧的狼狈情形如在目前了。此外写感觉印象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再提出来说。总之,作者多从心理方面着笔,又是构成他那热情的活泼的笔调的一个因素。
外界事物给与作者印象很深的,作者就把它照样写出来。还有一种是事物本身本来没有某种情意或动作,但作者情绪上感觉上好像它有,就把那种情谊或动作归给他,这样的写法,事物便蒙上了作者的情绪与感觉的色彩,写事物也就是写心情。本篇用这样写法的地方也不少。如第一段末一句,“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这感觉就是从作者当时闲适、舒快到近于神秘的情绪而来。又如第八段里的“啊,这是第一朵小雪球花挣出了半冻的地面!”这感觉又从作者那爱活动爱奋斗的性情而来。他下一个“挣”字,差不多分享了小雪球花那一份成功与欢喜了。此外,如说“鱼群的唼喋声在你的耳边‘挑逗’”,花草在泥土里渐次"苏醒”,克罗克斯是“爱热闹的”,蒲公英与雏菊是“耐辛苦的”,都是这种写法,这又是构成他那热情的活泼的笔调的一个因素。
以上因素构成了作者那热情的活泼的笔调。从这些热情活泼的笔调中,我们感受到了作者与康桥那一番永远不能忘记的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