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今早阅读了本书第六章内容——付款之痛。重点提炼如下:
一、付款之痛,指的是我们在给某些事物付款时所经历的某种心理之痛,是我们在掏钱时所感受到的情绪。这种痛苦并非源于消费本身,而是来自人们对消费的思考。
二、付款之痛本应该让我们停止痛苦的消费决策。但事与愿违,它并没有终结痛苦,人们反而在信用卡、电子钱包、自动付款等金融服务工具的帮助下,想出了各种办法来减少痛苦。
三、如果付款和消费同时发生的话,我们的乐趣就会大打折扣。而当这两种行为分开进行的时候,我们就不会将自己的注意力过于放在付款这一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几乎忘掉自己给它花了钱,这样一来,我们就更能沉浸在使用它的快乐中。
研究表明,在消费前付款(也叫预付款)、消费中付款(现款支付)和消费之后再付款(如信用卡支付)三种支付方式之间,消费前付款给人带来的付款之痛最轻,消费之后付款次之,感觉最不舒服的,就是消费中付款(现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