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春秋之一:卿制及军制 —— 8.14 “大司寇”之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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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阳货对鲁国政权的掌控随即在次年(定六、前504)迅速升级。当年二月,子太叔去世后态度强硬的驷歂执政,并公开干涉周王室内部斗争、支持王子朝的余党。鲁国奉晋之命侵郑的同时也敲打了有离心倾向的卫国:

……二月,公侵郑……为晋讨郑之伐胥靡也。往不假道于卫;及还,阳虎使季、孟自南门入,出自东门,舍于豚泽。卫侯怒……(左传.定公六年)

可见阳货能够同时影响季、孟的军事指挥,这说明其除了自身能力很强之外,同时很有可能拥有晋国这个强大的后台,并暗中奉晋之旨意行事。除此之外,如果阳货身份仅为季氏家臣,是无法同时控制季、孟两家的,因此其必然握有控制两卿的相应身份。

此役除了季、孟担任两军统帅外,鲁定公也随军出战,因此阳货当以国君身边重臣的身份以君命要求两卿行动。

此后不久:

……夏,季桓子如晋,献郑俘也。阳虎强使孟懿子往报夫人之币。晋人兼享之……(左传.定公六年)

此年(定六、前504)孟懿子至少已经二十八岁,且经历过“昭公之难”的巨大变局,因此绝非毫无行事能力之人,之所以被阳货“强使”必定有其把柄在后者手中。这很有可能也与上一年阳货逮捕季孙、驱逐季氏重臣和家族成员有关,即以当年放逐昭公之事为讨,才得到了“国人”阶层的支持。

这些事件使得孟懿子认为阳货迟早会被赶出鲁国,因此事先向范献子吹风,并预言其将如晋为“中军司马”:

……孟孙立于房外,谓范献子曰:“阳虎若不能居鲁,而息肩于晋,所不以为中军司马者,有如先君!”……(左传.定公六年)

按照晋之制度,中军司马虽非“六正”之一,但按周制,当为六卿的标准配备。阳货如大国能为司马,则其身份在次国当为六卿之一。

就在这一年底,阳货为了协调与公室、“三桓”及“国人”之间的关系,再次采取了强硬措施:

……阳虎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诅于五父之衢……(左传.定公六年)

可见阳氏重塑的关联是确定其与整个鲁国之间的关系,而非作为家臣针对家主的权利划分。此类似于鲁对莒取得“郠之役”(昭十、前532)的大胜后,通过向“亳社”贡献而与“国人”阶层约定利益分配机制的手法:

……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左传.昭公十年)

根据阳货与鲁国各个利益集团的一系列关系调整,其权势达到顶峰,成为鲁国的执政官,并在次年(定七、前503)获得了自己的封地:

……齐人归郓、阳关,阳虎居之以为政……(左传.定公七年)

这里郓邑当为“昭公之难”期间齐人为昭公所取之郓,而阳关丢失的具体时间不详,当在齐景公伐鲁围成的“炊鼻之役”(昭二十六、前516)前后。

注意此处阳货居二地以“为政”,当与晋、郑之“为政”类似:

……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左传.昭公二年)

……郑驷歂嗣子大叔为政……(左传.定公八年)

即阳货以司寇之职行鲁“为政”之事。类似地,当叔孙婼担任“三命”之上卿后,也在鲁国负责“为政”:

……夏,晋士鞅来聘,叔孙为政。季孙欲恶诸晋,使有司以齐鲍国归费之礼为士鞅……(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可见“为政”者可以拥有不同的卿职,但基于其承担的责任而在卿序上占据特殊地位,宋国卿制中也有类似现象:

……九年春,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左传.襄公九年)

即“职序”排在右师、左师、司马、司徒之后的司城也可以在卿序上占先。所以此时鲁国的“卿序”可能也和与“职序”不同,而阳货的身份可能仅次于担任“冢宰”之上卿季孙。

有些资料认为此处阳货仅为阳关、郓邑之政是不准确的:

……桓子咋谓林楚曰:“而先皆季氏之良也,尔以是继之。”对曰:“臣闻命后。阳虎为政,鲁国服焉。违之,征死,死无益于主。”……(左传.定公八年)

可见阳货所“为”之政确为鲁国之政,其身份当为卿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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