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安士全书·万善先资(卷二)因果劝2.17.4卖斋立摄

       [原文]麻城王某长斋三载,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友人慰曰:“公持斋人,佛天①当默佑②。”王曰:“持斋三载,招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与吾否?”王问如何卖,友曰:“一分③一日,三年当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④得价⑤,明日将破斋⑥。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反透⑦矣。”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归,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注释]本文出自《现果随录》。①佛天:对佛陀的尊称。②默佑:暗中保佑。③分:古代铜钱的最小单位。④券:买卖契据。⑤得价:认为只要价格合适,货就出手。⑥破斋:专指违反佛教八斋戒中“不过中食”的戒律。⑦透:超过。

       [译文]麻城人王某持斋三年后,忽然身上长恶疮,于是心生悔意。友人安慰说:“你是持斋修行的人,佛陀应当会暗中保佑你。”王某说:“我持斋三年,还招此恶报,持斋有什么好处?”友人说:“如果你不想要这持斋功德,能卖给我吗?”王某问怎么卖。友人说:“一分一日,三年应得白银十两八钱。”王某听了很高兴,于是写下买卖契据,同意按这价格卖了持斋的功德,准备第二天破斋。当夜,王某梦见两个鬼差骂他:“十个月前,你的福禄就已享尽了,因为你持长斋,所以才延寿至今。现在你没了持斋功德,寿命反而超限了。”两个鬼差说完,就准备马上拘捕他。王某请求暂缓一夜,说自己定当退还银两,并发誓恢复持斋。第二天,王某找他的友人索要买卖契据。友人说:“昨天拿回家后,就在佛像前焚化了。”王某悔恨不已,很快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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