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62
从哲学的层面看,庄子在这里突出了形式与实质、外在现象与真实规定之间的张力。以道与言的关系而言,言作为外在的形式,无法体现道的实质内涵,同样,对仁、廉、勇等的把握,也往往涉及外在现象与真实规定之间的不一致。
后面进一步提到“知”,所谓“知止其所不知,至矣”。此句的直接含义为:人的认识总是有其限度,认识应停留在这一限度之内,不要试图去越过这一限度。从正面看,这样的观点体现了认识的有限性意识。
人不是无限的存在,这是庄子一以贯之的观点,在承认个体有限性的前提之下,要求“止其所不知”,蕴含某种反神秘主义的意向,这一观点与前面“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立场彼此呼应。
然而,从更内在的层面看,以上看法的着重之点,在于进一步指出日常经验意识的有限性:在分而知之的前提下,任何认识都有自身的限定,自觉地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换言之,只要以分化的世界为出发点,认识总是面临自身限度,在这一认识层面,最高的境界就在于自觉止于这一限度,所谓“止其所不知”。
与经验领域的这种限定之知相对的是“不言之辩、不道之道”,后者超越了与分辨相关的界限,回归于本然形态的道。以此为指向的“知”,具有自然而未分化的品格,庄子用“天府”来概述这一类知的特点。
以自然而未分化为形态,“天府”之知同时超越了外在的限定,其形成过程也非基于分而论之的辩说,而是自然而然,所谓“不知其所由来”。这种以道为指向的“知”扬弃了人为的分辨,既深沉而无限定(“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又蕴而不显,所谓“葆光”,即就此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