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说不准了,比如说鼻子像,鼻子有点挺,这好像是他们的家族特征,爷爷也很挺,妈妈也很挺,但是跑到孩子那里就不挺了,这鼻子就稍微有点小塌。但是这个孩子的眼睛和妈妈还是很像的,一看这水灵水灵的,和妈妈一样漂亮,足以证明这还是他妈生下来的。但是眼睛这个特点,好像他爷爷就不是特别的明显,所以你拿眼睛说事,只有部分的家庭成员有这些共同的特点,如果拿鼻子说事,也只有部分的家庭成员有这些共同的特点,拿嘴唇说事,同样的道理,拿发质说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拿皮肤的质地,油性的皮肤、干性的皮肤,拿这事说事,也是同样的道理。
你最后发现什么呢?没有一个所谓的身体特征,是所有的家庭成员全部都具有的,没有。但是这仍然不妨碍我们把这些家庭成员都看成是一家子人,那是因为他们之间总是彼此重叠的具有一些属性,这些属性至少为这个家庭当中的足够多数量的成员所分享。
我们凭什么说家族相似的这样一个概念,构成了对于前面所说的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所鼓吹的那种下定义的方法的反驳呢?道理也是非常简单的,因为我们知道下定义要的是清楚明白,一个萝卜一个坑,比如你要对所有的家庭成员的特征下一个定义,以至于能够使得大家凭着这个定义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成功地识别出来,那么你这个定义就必须是清楚明白,无所遗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