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公民大会判处死刑,理由是“引进新神”和“败坏年轻人”。在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之间有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苏格拉底一直在狱中跟他的学生和朋友谈论哲学问题,你看,雅典人就是这样,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在追求丰沛而高远的生活。
苏格拉底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做克里同,这是一个热心肠的有钱人,他买通了狱卒想帮助苏格拉底越狱。没曾想苏格拉底不但拒绝了这个请求。而且还给出了拒绝越狱的三个理由。你看,哲学家就是这样,不仅要给出自己的立场,还要给出立场背后的道理。
苏格拉底拒绝越狱的三个理由
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苏格拉底拒绝越狱的这三个理由。
苏格拉底的第一条理由可以称为“感恩原则”。苏格拉底说:雅典城邦之于我就好比生我养我的父亲和母亲,某种意义上说,城邦甚至比父母还要更加“尊贵”、“可敬”和“神圣”,既然面对父母的时候你百依百顺,那么面对城邦的时候也应该如此。如果不能说服它,就只能按照它的命令行事,服从它加于你的任何惩罚。很显然,这个论证的前提是家国具有同构性,我们中国人对这个逻辑最为熟悉,成龙不是唱过一首歌: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