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成果、考试成绩、学生学籍、毕业生信息等。
人事档案:包括教职工个人信息、履历、考核、薪酬、奖惩等信息。
行政档案:包括学校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大事记等信息。
财务档案:包括学校财务报表、收支记录、资产信息、基建项目信息等。
其他档案:包括学生团体、教职工团体活动记录,学校对外交流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要求
档案应分类管理,每种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分类标准统一,让人容易理解,方便查找。
档案管理应做到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晒、防高温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维护,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好。
对档案的查阅要进行登记和审批,避免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对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审批,并且要留有备份。
四、档案使用规定
教职工和学生可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但不得随意翻阅其他不相关档案,更不允许损坏和丢失档案。
对档案的查阅要严格控制,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机密内容的档案,非经相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查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移、毁弃档案。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上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档案查阅后的回交情况要予以督促和检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档案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