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天地,总阴阳,别气化,定灾祥。
“抑其运气,赞其不胜,必折其郁气,先取化源,暴过不生,苛疾不起。”
六气之分应如此。故少阳司天,厥阴在泉之岁,如大运与司天在泉之气相助,太过者则抑之,无使其亢,大运与司天在泉之气相扶,不胜者则赞之,无使受害。
且大运兴,司天在泉之气,有克郁而不能发泄者,必折去之,以使其舒。大运与司天在泉之气,有限制而不能生成者,必先取其生化之源,使母益子气,而不足者足矣。
治之者果能抑赞如法,折取无失,则既无太过之弊,亦无不及之偏。夫何有暴过之生,苛疾之起哉!
“故岁宜咸宜辛宜酸,渗之泄之,渍之发之,观气寒温以调其过,同风热者多寒化,异风热者少寒化,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有假者反之,反是者病之阶也。”
故岁当少阳司天,厥阴在泉,一主火一主风,宜用咸从水化,以胜火。辛从金化,以平木。酸主收敛,以抑风。火之发越,且渗之泄之,以利其二便,渍之发之,以安其表里。
更必观大运与司天在泉之气,寒者温之,温者清之,以调其寒温之过焉。其中大运与司天在泉,有同风热者,则多寒化之品以治之。有异风热者,则少寒化之品以治之也。然岁气之寒凉温热,各有其时,而用药之寒凉温热,犹当避其岁气。
如岁气已热,不可再用热以助其热;岁气已温,不可再用温以助其温;岁气已寒,不可再用寒以助其寒;岁气已凉,不可再用凉以助其凉。
虽饮食之微,亦宜用此远热远寒之法,方无遗误,彼世有假热以治热,假温以治温,假寒凉以治寒凉者,是反乎常道也。反常道者,必病之阶而与时相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