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度谨严之理,圆通活变之法,精当灵验之方。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恶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阳虚之人,汗则亡阳;阴虚之人,汗则亡阴。汗后恶寒者,气泄而阳虚也,故防入少阴;不恶寒反恶热者,津伤而阳实也,是已入阳明,将成大承气证,宜早以调胃承气和其胃气,预夺其实也。
虚实俱指胃言。汗后正气夺则胃虚,故用附子、芍药;邪气盛则胃实,故用大黄、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义。此见调胃承气是和剂,而非下剂也。
此一节总结上文数节之意,太阳病从微盛而转属,阳微则转属少阴为虚证,以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阳盛则转属阳明为实证。以太阳与阳明递相传也。
阳明篇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正与此条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