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我们将了解形成自我意识,朋友和家庭,道德发展和攻击行为三个大的方向。
一、形成自我意识:
根据艾里克森的八个阶段论,学前期正是主动对内疚的阶段。这时的儿童体验在独立行动和有时候得到负性行动结果之间冲突的时期,也就是孩子即想独立做事,失败后又会产生内疚感。而我们的作用就是努力解决这些冲突的体验引导他们发展出支持终生的关于自己的意识。
学龄前的自我概念:自我概念是个人的身份,是人们关于自己作为个体是什么样子的信念体系。
这种信念体系受文化的影响,东西方的儿童对与自我概念是不同的,西方强调个人认同及个体的独立性,所以儿童共可能关注自己同他人不同的方面,而我们亚洲社会具有集体主义取向,强调互依性,这种观点告诉儿童,我们应该和别人一样,不要与众不同。
性别同一性:发展中的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
学龄前儿童从父母处或看护处学习性别的信念,从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方式,以其更符合自己对性别的刻板印象。
生物学:男女刻板行为更有利繁殖,大脑差异有可能导致性别差异。通过进化女孩可能在遗传上被设定为更善于表达和具有养育功能,男孩被设定为更具有竞争力和更加强壮。出生前接触异性异性激素已经与男孩和女孩表现异性典型行为联系起来。
精神分析:性别发展是对同性父母认同的结果,通过经历一系列与生物驱力有关的阶段来实现。同性父母以性别刻板方式行为的女孩和男孩有可能也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对这些父母的认同。
社会学习:儿童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来学习性别相关的行为和预期。
认知:通过使用在生命早期发展出来的性别图式,学龄前儿童形成观察世界的透镜。利用他们不断增长的认知能力发展出关于那些是男性和女性适宜行为的规则。
性别同一性:对于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知觉。
性别图式:组织和性别相关信息的认知框架。
性别恒常性:建立在固定不变的生物学因素上的关于一个人一直是男性或女性的信念。
二朋友和家庭:学龄前儿童的社会生活
三岁之前儿童并无真正的社会互动,而三岁之后儿童对友谊的理解随之发展,儿童与朋友之间互动的质量和种类均在不断变化。他们开始按规则玩耍,游戏从最初的功能性游戏过渡到构建性游戏,从平行游戏,旁观者游戏转变为联合游戏,合作性游戏。
学龄前儿童的心理理论:理解他人想法
学龄前儿童逐渐能够从他人的角度观察世界,他们在发现他人行为背后的动机与原因上也变得更富有洞察力,而且到了学龄前阶段末期大部分儿童能够轻易解决错误信念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心理理论,大脑的成熟是一个重要因素。另外社会互动与假装游戏的机会也能够促进心理理论的发展。
心理理论的发展以及儿童对他人行为的解释均受到儿童所处文化因素的影响。
学龄前儿童的家庭生活:
学龄前儿童开始更多的与外界互动。这时家庭教养就显得尤为重要,父母的教养类型影响着孩子的发展。
专制型父母:他们控制,惩罚,严格,冷漠。他们的话就是法律,要求孩子无条件服从,不能容忍不同意见的存在。
放任型父母:提供不严格且不一致的反馈的父母,他们几乎很少对孩子提出要求。
权威型父母:坚定的,制定清晰且一致的规则限制,但试图给孩子讲道理,向他们解释为什么应该按照特定的方式行事。
忽视型父母:父母表现出对自己的孩子几乎没有兴趣,伴有漠不关心,拒绝等行为。
儿童虐待与心理虐待:家庭生活的阴暗面。
儿童虐待可能发生在任何家庭,无论家庭的经济条件或父母的社会地位如何,可能是身体虐待,也可能是精神虐待。
暴力循环假说:这一理论认为儿童遭受的虐待与忽视是他们成年以后更倾向于对自己的孩子实施虐待或忽视。
心理虐待:当父母或其他照看者伤害儿童的行为,认知,情感或身体的功能的时候所发生的虐待,最常见的形式是对儿童不加监护和照顾的忽视。
顺应力:是一种克服将儿童至于心理或身体伤害的高风险环境的能力。顺应力强的儿童倾向于具备能够激发很多照看者积极反应的气质。
三、道德发展和攻击行为:
道德发展:是指人们的公正感对于正确与否作出判断的意识以后给予道德问题相关的行为的变化。
皮亚杰将道德发展分为他律道德(4-7岁)这时孩子在一起玩耍,但是每一个孩子都有稍不同的游戏规则,每一位儿童都会赢,后期初始合作(7-10岁)和自主合作(10岁后)替代他律道德。
亲社会行为:有利于他人的帮助行为。
抽象模仿:模仿为更共普遍规则和原则的发展铺平道路的过程。
共情:理解其他个体的感受。
学龄前儿童的攻击和暴力行为:
学龄前儿童攻击行为是相当普遍的,攻击是对另外一个人有目的侮辱或伤害。
情绪的自我调节:将情绪调整到一个理想的状态和强度水平上的能力。
工具性攻击:为达成具体目标的愿望所驱动的攻击。
关系性攻击:意在伤害另一个人心理感受的非身体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