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陈襄为浦城令时,有百姓丢失了财物,捕快捉拿了几个惯偷,但是他们都抵赖拒不认罪。
陈襄对他们说:“某庙的钟能分辨盗贼,若是真正的盗贼一碰到钟,钟就会发出声响;若不是盗贼,钟就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于是派遣衙役押着他们先行,自己却带着官员先到了庙里,让祭祷暗中在钟上涂满了墨汁,再用帘子盖住大钟,让惯偷们依次向前摸钟。
等所有人都摸过大钟以后,只有一个人手上没有墨汁,严加拷问以后果然就是他。
[冯按译文]
陈襄提倡文章义理,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三人是好朋友,当时人称“四先生”。
原文
襄摄浦城令。
民有失物者,贼曹捕偷儿数辈至,相撑拄。襄曰:“某庙钟能辨盗,犯者扪之辄有声,否则寂。”
乃遣吏先引盗行,自率同列诣钟所,祭祷而阴涂以墨,蔽以帷,命群盗往扪。
少焉呼出,独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盗也。
盖畏钟有声,故不敢扪云。
[冯按]
襄倡道海滨,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为友,号“四先生”云。
补
襄,即陈襄,北宋官员,理学家,与下面的那三位并称“古灵四先生”。
感
还是一招做贼心虚之计。
虽然和上个故事上略有不同,但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还是差点意思了。
要领,还是要抓住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