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丞相张齐贤在中书省任职的时候,有外戚因为分家分的不满意打官司不行,还搞到皇帝哪里。皇帝给这两家分了好几次,他们都不满意。
张齐贤说:“这些破事实在不是中书省能了结,皇帝还是把这些破事委任给我吧。”皇帝就将这些破事委任给张齐贤。
张齐贤就在办公室召唤了双放,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以前分割财产的时候自己分的少,是也不是?”
双方都回答:“说的是!”
于是张齐贤命令他们将自己的财物都清点清楚登记在册,然后派遣两个人去监督他们搬家。让甲家搬到乙宅,乙家则搬到甲宅。双方的财物也按照登记的那样相互交换。
这两家才消停下来,不再打官司了。
第二天,张齐贤找皇帝复命。皇帝非常高兴,说:“我就知道这些个破事除了你谁要搞不定。”故事出自司马光撰写的涑水纪闻。
按:內翰曾肇撰写王延禧的墓志铭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王延禧担任岳州沅江令的时候,有兄弟俩分家。弟弟小,只得了些贫瘠的土地,于是告到官府。
王延禧质问哥哥,哥个回答说:“分的非常公平。”
王延禧就让哥哥将自己的地给弟弟,弟弟的地则给哥哥,双方交换了土地。
哥哥又不服气,告到了州里。知州笑着说:“这不是张咏尚书分割财产的判法么!”他们听说的和记载的不一样么?
02
原文
张齐贤丞相在中书时,戚里有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又因入宫自理于上前。更十余断,不服。
齐贤曰:“此非台府所能决也,臣请自治之。”上既许,乃坐相府,召讼者,问曰:“汝非以彼所分财少乎?”
皆曰:“然。”
即命各供状结实,且遣两吏趣徙其家,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货财皆安堵如故,文书则交易之,讼者乃止。
明日奏状,上大悦,曰:“朕固知非卿莫能定也。”出司马光丞相涑水纪闻。
按:曾肇内翰撰王延禧朝议墓志云:延禧任岳州沅江令时,有兄弟分财者,弟弱,所得田下,诉不均。诘其兄,曰:“均矣。”即令二人以所得更取之。兄诉于州,州守笑曰:“此张咏尚书断狱法也。”岂彼所闻异乎?
03
补
张齐贤:北宋宰相,宋太宗时期进士及第。宋史称其为“四践两府,九居八座,以三公就第,康宁福寿,时罕其比”。
戚里:帝王外戚居住的地方,泛指外戚。
曾肇:北宋官员,宋英宗时期举进士,曾巩的异母弟,封曲阜县开国侯。
04
感
这个故事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过。我只是没想到,这点破事居然还能搞到皇帝那里。
可见,发生争执的双方确实是外戚,而且是没有身份地位的外戚。谁家贵族能因为这点事搞的这么不体面啊,太跌份了。
因为分财产这个事,闹到皇帝那里还不是这个故事里面最跌份的事。
最跌份的是,在皇帝的干预之下,居然还分了十几次,这双方居然还不能达成一致,就离谱啊。
这也就是在两宋期间,宗室和外戚都没有能量,纯粹就是土豪。
怎么想都感觉这种事离谱,太不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