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玉堂闲话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说有一个人外出经商回家,发现老婆被人杀了,头也不见了。他又悲伤又害怕,就将这个噩耗告诉了老婆家里。老婆家里就将他扭送官府了。他经不住官府的酷刑,就只能承认自己杀了老婆。
这个案子都了结了,只有府中的从事怀疑这个案子里面有问题。从事就向太守请求复查此案,太守就将这个案子委任给从事。
从事就找本地的仵作行人,让他们说出最近哪些人家新死了人。最关键还问了一个问题:“这里面谁家的最可疑啊?”
一个人回答说:“有个付豪家里,说是死了一个奶妈。五更初,从墙头把棺材抬出去。棺材非常轻,就和里面是空的一样。这个坟在某某处。”
从事立刻派人去挖坟掘墓,发现棺材里面是一个女人的头颅。
从事将这个头颅拿给死囚辨认,死囚说:“这个女人不是我的老婆。”
于是从事就将富豪抓捕审讯。富豪也全盘脱出:“我杀了奶妈,将奶妈的头颅埋葬。再用奶妈的尸体将他的老婆替换下来,金屋藏娇。”原本被收押的丈夫这才无罪释放。
按:这个故事出自王仁裕记载的五代时期的事情。
后来我又听说一件事,和这个类似。再听说一件事也和这个类似。
太平州有一个妇人和小叔子一起外出,赶上下雨,就到古庙中避雨。古庙中早先就来了好几个人。
这个小叔子喝酒困了就睡下了,晚上才醒来。发现嫂子已经被杀了,头颅也没有了。
他惊吓之下大声呼叫,被扭送官府。在官府的刑讯之下,他只能承认要强嗯嫂子,因为嫂子不从所以将嫂子杀了。将嫂子的头和凶器都扔到河里。按照法律,小叔子被判死刑。
后来女人的丈夫到了庐陵,看戏的时候发现了女人。丈夫保安,唱戏的人都被抓住,伏法了。
原来那个无头的尸体,本来就是庙里的人。唱戏的人将这个尸体的头砍下来,再给换上女人的衣服,就将女人带走了。
小叔子这么冤枉,就是因为官府莫名其妙地怀疑他导致了事故。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可能就直接结案呢?
宣歙地方有强盗,晚上杀了一个旅人,将尸体扔在路上,却带走了他的头颅。
天亮了,一个人不小心踩到鲜血上,立刻逃跑了。捕快顺着踪迹就将他抓获了。
但是这个案子半年都没有了结。官府就要得到死人的首级结案,于是给里长派下任务,让他们抓紧搜索。
当时正好有一个乞丐因为生病睡在破窑里,里长就将乞丐的头颅斩下来送到官府交差。
关在监狱里的囚徒也不胜考楚,认下了杀人罪。他终于被冤杀了。
半年以后,杀人强盗在仪真落网。他供述将人头埋在歙县某处。
里长滥杀无辜,无辜的人被冤杀,全部的原因都是官府着急得到物证结案导致的。但是取证这种事,不应该谨慎的审查么?
这些故事都是政和年间的事,都可以让判案官员警醒,所以才收录。挖坟掘墓的事也在迹贼门。
02
原文
和㠓载玉堂闲话云:
近代有人,因行商回,见妻为人所杀,而失其首。既悲且惧,以告妻族。乃执婿送官。不胜捶楚,自诬杀妻。
狱既具,府从事独疑之,请更加穷治,太守听许。乃追封内仵作行人,令供近日与人家安厝去处。
又问:“颇有举事可疑者乎?”
一人对曰:“某处豪家举事,只言殂却奶(妈)子。五更初,墙头舁过凶器,极轻,似无物,见瘗某处。”亟遣发之,乃一女子首。
令囚验认,云:“非妻也。”遂收豪家鞫问,具服:“杀奶(妈)子,函首埋瘗,以尸易囚之妻,畜于私室。”婿乃获免。按:此汉干佑中,王仁裕所说五代时事也。
●顷闻一事,与此相似;又闻一事,颇亦类此。并附于后:
太平州有一妇人,与小郎偕出,遇雨,入古庙避之,见数人先在其中。
小郎被酒困睡,至晚始醒,人皆去矣,嫂已被杀,而尸无首。惊骇号呼,被执送官,不胜考掠,诬服强奸嫂,不从而杀之,弃其首与刀于江中,遂坐死。
后其夫至庐陵,于优戏场认得其妻,诸伶悉窜,捕获伏法。
盖向者无首之尸,乃先在庙中之人也。伶人断其首,易此妇人衣,而携以去。小郎之冤如此,以无善疑从事故也。然则赃证未明,狱可遽决乎?
●宣、歙间有强盗,夜杀一行旅,弃尸道上,携其首去。
将晓,一人继至,而践其血,亟走避之。寻被追捕系狱,半年不决。
有司切欲得首结案,乃严督里胥,遍行搜索。会一丐者病卧窑中,即斩以应命。囚亦久厌考掠,遂伏诛。
后半年,强盗始败于仪真。狱成,验所斩首,乃瘗于歙县界。
彼里胥之滥杀,与平民之枉死,皆缘有司急于得首以结案也。然则追责赃证,可不审谨乎?
此皆政和中事,可为典狱之戒,故附着之。发瘗事又见迹贼门。
03
补
玉堂闲话:五代王仁裕撰写的小说,主要内容是五代时期中原关陇地区的史事或者传闻。
仵作行人:应该不仅仅是指古时候的“法医”,应该是提供“死人”有关的全部服务的人。
安厝(cuo,四声,错):停放灵柩等待安葬。
瘗(yi,四声,义):这个字出现过很多次,埋葬的意思。
王仁裕:唐末五代时期文学家,封太原县公。他的作品非常多。
小郎:这里特指小叔子。
宣歙(she,四声,射):宣指的是宣州,歙是歙县。在今安徽省南部。
政和:宋徽宗赵佶使用的年号。
04
感
第一个案子咱们在智囊中也出现过,在“0455某郡从事”,搜索历史消息可得。
这个案子还是《大宋提刑官》中的“杜松杀妻案”是一样样的。
“杜松杀妻案”整个逻辑改的还是相对比较合适的,比原版故事好的地方是,宋慈小胜了大boss刁光斗。也就是判冤案的官员得到了一定的处罚,虽然不够彻底。
我最想知道的是,这个案子里面的女人应该为此负什么样的责任。因为这个案子里面富翁是切切实实地杀了一个人。“杜松杀妻案”中的贾秀才好赖的没亲手杀人,责任应该相对小一些。
都说惩恶扬善,我个人觉得惩恶决定了道德水平的下限,扬善是提高高的水平的上限。不同的是,摸上限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摸下限那可就是分分钟钟的事。
所以,按我的这个理论,惩恶的重要性是远远大于扬善的。不过考虑到古代对于所谓的“士大夫”还是区别对待的,认识不足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是我们作为读者,看到那么多官员“逍遥法外”多少还是有些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