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大卿方偕在担任御史台推直官的时候,澧州的一个逃兵和土豪有仇,就诬告这个土豪一年杀了十二个人去祭祀磨驼神。当地官府将土豪抓进监狱以后,始终不能结案。皇帝下令派遣方偕去审查这个案件。
方偕就命令逃兵将土豪杀的人名单列出来,然后挨个去寻访。结果发现名单上的人大多数都安然无恙。这个案件才真相大白。故事出自于天圣名臣传。
按:丞相王圭撰写的参政唐介的墓志铭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唐介在担任岳州沅江令的时候,当地有个土豪李氏,那是相当有钱。县里的公务员就经常去索贿,但是李土豪实在是不能满足公务员的要求。公务员就直接说李土豪每年都杀人祭祀邪神。
当时正好赶上代理州长孟合是个可科研库的人,就直接将李土豪一家男女老少一网打尽。刑讯逼供良久,李土豪就是不认罪。
因为唐介的名声不错,所以就把这个案件委任给唐介了。
唐介一番检察下来,发现李土豪并没有什么问题。
代理州长孟合就生气了,将这个事上奏朝廷。
皇帝下令将这个案件移交到澧州,并派遣殿中侍御史方偕复查这个案子。经过检察以后,发现和唐介说的没有差别。
这个事以后州里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被罢黜,方偕因为这个案子升官发财。只有唐介从不表功。
这个事和章频验证假公文被黄梦松提拔差不多。这些人都是厚道的君子。章频的故事在察奸门。
不过如果这两个故事讲的是同一件事,那么这个诬告人的并不是澧州的逃兵,而苦主土豪是岳州人。是特意将这个案件移交到澧州审讯而已。而且当时的方偕也并不是推直官。名臣传记中记载的如果不如民间的记载详尽,那不是没有将事实的真相记载下来么?
其实只要让原告将所有受害人的姓名都全部列出来,就能够发现端倪。这也是非常科学的方法,所以专门记录下来
02
原文
方偕大卿为御史台推直官时,澧州逃卒与富民有仇,诬以岁杀人十二祭磨驼神。逮捕系狱,而久不决,诏偕就鞫之。偕命告人疏所杀主名,寻访考验,尚多无恙,事遂辨白。见天圣名臣传。
按:王圭丞相撰唐介参政墓志言:介为岳州沅江令。州民李氏有赀钜,吏数以事动之,既不厌所求,乃言其家岁杀人祠鬼。会知州事孟合喜刻深,悉捕系李氏家无少长,榜笞久,莫伏。
以介治县有能名,命更讯之。介按劾无他状。合怒,以其事闻朝廷。
诏遣殿中侍御史方偕,徙其狱于澧州。已而,不异介所劾。其后州吏皆坐罪去,偕以活死者得官。介终不自言。此与章频验治伪券,而黄梦松擢用类矣。皆笃厚君子也。频事见察奸门。
然则诬告者非澧州逃卒,而富民乃岳州人,特徙其狱于澧州鞫之耳。且偕是时不为推直官也。名臣传所书,不若此志本末详备,殆未得其实欤?惟使告人具疏主名,辨诬之术,有足取者,故特着之。
03
补
方偕:北宋官员,官至光禄卿。这也是个天才少年,十四岁就能坐稳,二十岁就高中进士。
磨驼神: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是摩柁神,应该是民间祭祀的邪神。算是邪教的一种。
唐介:字子方,北宋大臣,以直谏著称,号称“直声动天下”。大臣们都说“真御史必曰唐子方”。
章频:北宋官员。他和弟弟同时被皇帝选中,他为了弟弟能够上位直接弃权。
04
感
首先解释一下,在当时,对于这种邪教行为是重点打击的。而且按照某些记载,如果官员在一任期内能够破获7宗杀人祭祀邪神的案件就会特别重用,如果辖区内有这种杀人祭祀邪神的案件官员没有发觉,还会受到处分。
老百姓对于这种邪教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话,还会给于十万钱的奖励。
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构陷别人进行这种杀人祭祀邪神的事还是有可操作性的。毕竟,官员做实一件案例就是功劳,反之则是罪过。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在这件事上都是有利可图的。郑克前面是怎么说的?“诬人大辟,必不徒然”。
回到这个案件来说,明显是第二个版本更靠谱一点。毕竟,第二个故事有官方人员参与。这种事如果没有官方人员参与,我看也不是很容易进行下去。
按照咱们现在的讲究,刑事案件都得“言之有物”。说谁杀人了,那被杀的是谁尸体在哪里,等等等等,都得一应俱全才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