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丞相向敏中曾经主管西京。当时有一个和尚路过一个村子,向村民求宿,被拒绝了。于是和尚又请求住在外面的车厢之中,村民同意了。
当天夜里,有强盗进入村民家,强掳了一个女人和财物翻墙而出。
和尚没睡觉,正好看了个真切。他想,自己求宿不成,才被安排在外面的车厢里面,天亮以后必然会因为这件事怀疑我,将我扭送官府。所以和尚就果断地逃跑了。没想到夜里赶路掉到了枯井里面。好巧不巧的,被强掳的女人也被杀了,抛尸在井中,鲜血都沾染了和尚的衣服。
第二天,村民沿着踪迹找到了和尚,将他扭送官府。和尚抵不住官府的大刑,只好承认了罪行,说:“我和那个妇人有奸情,和她约定一起私奔。因为怕事情败露,就将妇人杀人灭口,像抛尸井中,不小心也掉到井中。赃物和凶器都在井上,不知道被谁拿去了。”
这个案子就结了,大家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唯独向敏中觉得赃物和凶器都不见了,持怀疑态度。于是他专门讯问了和尚,不过和尚只是说:“我上辈子欠了她的,没有什么好说的。”在向敏中再三的讯问之下,这才说了实情。
向敏中就秘密地派遣巡捕去调查这个案子。巡捕在村里吃饭,有个老太太听说他是从郡里来的,就问他:“和尚杀人的那个案子怎么样了?”
巡捕骗她说:“听说昨天已经被明正典刑了。”
老太太叹息地问道:“如果现在抓获了真凶了,又会怎么样?”
“官府已经结案了,就算这个案子是冤案也抓获了真凶,也没办法改变什么了。”
“那说出来就没什么了。其实那个妇人是村里的叫某甲的小青年杀的。”
“这个某甲现在在哪里呢?”
老太太就将某甲的住处指点给巡捕。巡捕直接去抓捕,得到了赃物,和尚这才无罪释放。当地的人都觉得向敏中明察秋毫。
这个故事出自司马光的《涑水纪闻》。
按:断案之人断案,只要怀疑案情有冤枉,就算罪犯没有喊冤,也不能武断地做出判决。
丞相王晦叔在潞州任职的时候,有个杀人案子,已经准备结案了。王晦叔感觉这个案子由于案情,就直接自己去问案。囚犯说,反正抓不到真凶自己就没办法证明自己无辜。王晦叔的手下都觉得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问题。
王晦叔没有选择结案,而是秘密侦查案件,终于抓住了真凶。王晦叔还专门写了辨狱记,来警戒主审官员。
这个故事出自龙图学士尹洙撰写的神道碑。
这个故事里面说的“其终不自明”,和和尚说“无可言者”简直就是一样一样的。主审官员没有武断结案,才能够抓获真凶,平反冤狱。这难道不是尽心矜谨的功劳么?
02
原文
向敏中丞相,判西京。
有僧暮过村舍求宿,主人不许。求寝于门外车箱中,许之。
是夜,有盗入其家,携一妇人并囊衣,逾墙出。僧不寐,适见之。自念不为主人所纳,而强求宿,明日必以此事疑我,而执诣县矣。因亡去。
夜走荒草中,忽坠眢井。而逾墙妇人已为人所杀,尸在井中,血污僧衣。
主人踪迹,捕获送官。不堪掠治,遂自诬,云:“与妇人奸,诱以俱亡。恐败露,因杀之,投尸井中。不觉失脚,亦坠于井。赃与刀在井旁,不知何人持去。”狱成,皆以为然。
敏中独以赃、仗不获,疑之。诘问数四,僧但云:“前生负此人命,无可言者。”固问之,乃以实对。
于是密遣吏访其贼,食于村店,有妪闻其自府中来,不知其吏也,问曰:“僧某狱如何?”
吏绐之曰:“昨日已笞死于市矣。”
妪叹息曰:“今若获贼,如何?”
吏曰:“府已误决此狱,虽获贼,不敢问也。”
妪曰:“然则言之无害。彼妇人,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杀也。”
吏问:“其人安在?”妪指示其舍。
吏往捕,并获其赃,僧始得释。一府咸以为神。见司马光丞相涑水纪闻。按:士之察狱,苟疑其冤,虽囚无冤词,亦不可遽决。
●王晦叔丞相知潞州时,有杀人狱已具。晦叔察情非是,而面讯之。其人自谓不获真杀人者无免理,终不自明。僚属皆言无足疑。固留不决,而密以物色捕杀人者,得之。作辨狱记,以戒理官。见尹洙龙图所撰神道碑。
此其终不自明,与僧云“无可言者”类矣。而皆不敢遽决,卒能获贼释冤,岂非尽心矜谨之效欤!
03
补
向敏中:北宋宰相。任命他为宰相的时候,北宋真宗赵恒专门派人去打探他的情况。结果他家里冷冷清清,对于自己担任宰相也是不卑不亢,所以深受真宗信任。
眢(yuan,一声,冤)井:干枯的井。
《涑水纪闻》:是司马光编纂的史料汇集。据说司马光完结《资治通鉴》以后想再写一部,《涑水纪闻》就是准备作品。《涑水纪闻》记载了宋太祖到宋神宗的事。
王晦叔:即王曙,字晦叔,北宋宰相,封太原郡开国公。
尹洙:北宋大臣,文学家。
04
感
这也算是经典故事了,我们在智囊中也讲到过,在“0428向敏中”,搜索历史消息可得。
我记得在知乎上有个问题,大概是为什么禁止刑讯逼供。在长痛不如短痛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短痛。被上刑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被没上过刑,但是我生过病。病痛给我带来的痛苦就让我想去死。
《大宋提刑官》中,“梁羽生命案”故事框架也是这个,当然细节上做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