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后周的柳庆,最初在出仕于后魏,被任命为雍州别驾。
当时有一个商人携带者二十斤黄金,打算到京师交易。他暂时寄居在客栈,每次出行,就带着保险柜的钥匙。
没多久,保险柜没有任何异常但是黄金却消失了。商人认为是店家偷窃了黄金。
店家被严加拷问,无奈之下只能认罪伏法。
柳庆查看了这个案子,感觉还有疑点,所以召商人询问道:“你的保险柜的钥匙都放在什么地方?”
“我都是随身携带的。”
“你有没有和什么人过夜?”
“没有。”
“那你有没有和什么人一起喝酒?”
“我这些日子一直都在和一个和尚喝了好几次酒,每次都喝醉,一醉倒天亮。”
“我看店家实在是受不住刑才认下了这个罪名,并不是真正的小偷。那个和尚才是偷黄金的人。”柳庆立刻派人去追捕和尚。那和尚果然逃跑了。
后来终于将和尚捉拿归案了,还追回了所有的赃款。
这个故事出自北史柳虬传。柳庆就是他的弟弟。
按:保险柜没有异常但是里面的金子却丢失了,就说明是熟人作案,所以怀疑客栈老板。
柳庆察言观色,就知道客栈老板是被冤枉的。所以询问商人钥匙的情况,问商人和谁一起睡觉和谁一起喝酒。
这和尚无缘无故的就和商人一起喝酒,而且还不止一次,这是为什么呢?那铁定是趁着喝酒的机会偷盗黄金啊。
商人喝醉以后就算是白天也要睡觉,和尚就趁着这个机会下手。这黄金丢失,不是和尚偷的还能是谁呢?
柳庆明察秋毫,实在是太棒了。他把自己的能力用来平定冤狱,更加地棒了。一起喝酒的事情也在迹盗门。
02
原文
后周柳庆,初仕后魏,为雍州别驾。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是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闻而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常置何处?”对曰:“常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曰:“与同饮乎?”曰:“向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主人特以痛自诬,非盗也。彼沙门乃真盗耳。”即遣吏逮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之金。旧出北史柳虬传。庆,其弟也。
按:缄闭不异而失其金,则盗非远,故疑主人。庆察其色、其辞、其情,而知主人诬服矣,故问其管钥所在,同宿、同饮者谁。沙门无故与贾酣宴,不一而止,果何意哉?此必伺隙为盗也。醉而昼寝,彼乃得便,其金于是失之,沙门非盗而何?庆之明察,亦可称矣。用以释冤,尤为美也。问饮事又见迹盗门。
03
补
柳庆:南北朝时期北魏北周大臣,靠拼爹出仕,从小就聪慧持重,封清河郡公。北周建立后被赐姓宇文氏。
沙门:佛教名词,这里可以理解为和尚。
柳虬:南北朝北魏西魏大臣,举秀才出仕。先跟随独孤信,后跟随宇文泰,封美阳县男,后晋升为美阳县公。
04
感
这个故事也非常眼熟,故事在“0435柳庆”,搜索历史消息可得。
柳庆的这个故事算得上是第一个纯平逻辑推理抓住真凶的。前面的司马悦的故事,好歹的是有点证据,刀鞘嘛。这个案子没有实证,只能凭借逻辑推理来找到嫌疑人。
郑克总结的这个道理也是非常有道理的。就是保险柜没有异常钱丢失了八九成是熟人作案。事出反常必有妖。仔细联想一下,应该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