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白话】孔子说:“以政令来教导,以刑罚来管束,百姓免于罪过但是不知道羞耻。以德行来教化,以礼制来约束,百姓知道羞耻,还能走上正途。”
有两种方法来对百姓进行教育和规范。第一是德与礼,第二是政与刑。
孔子先讲第二种方法,也就是用政令、用法律来作为约束的方法,这样也许百姓很听话,因为有政令、有法律,百姓如果不遵守就要受罚的。虽然他可以免于被处罚,但是却丧失了羞耻心。因为百姓可能会钻法律漏洞。在今天法治时代确实是有这样的现象。
在很多电影里面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一个人被冤枉入狱,他坐牢第一天和牢友们吃饭时,别人就很好奇,说你这个人看起来蛮斯文的,听说你在银行工作,怎么会坐牢呢?这个人说我是无辜的,他讲完之后,所有的犯人都笑了。
为什么?犯人们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如果有钱,就可以请最好的律师,好律师可以让人大罪化小、小罪化无,最后就可以无罪释放了;而没有钱请好律师的人,就觉得自己犯罪被关起来很冤枉。
你看,如果形成这样的观念就糟糕了。为什么糟糕?一个人做错事,不会自我反省,完全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非常可怕。当然我们也知道,社会上的各种关系非常复杂。很难说一个人做一件事,要负多大的责任。
比如,美国律师在替人辩护的时候常常这样说,不要怪这个人,他为什么做坏事呢?他从小生长在贫民窟,他周围都是穷人,和他一起生长的人如果不去贩毒就去抢劫杀人。
他如果不打人,他就被人打,他在这种环境下长大,最后变成是这么坏的人,实在是不能怪他,应该怪这个社会。
律师这样辩护,完全没道理吗?好像也有点道理。但这样一来,那谁还要做好事呢?每一个人做坏事都能找到理由。
我们都知道,做好事是需要努力的。中国有一句话说“为善如登,为恶如崩”,做好事和爬山一样,很辛苦的;做坏事,手一松往下滚,快得很。正如“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儒家讲“耻”,是指个人所作所为如果达不到社会共同的要求,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别人都做到了,我做不到,那怎么可以呢?所以“耻”,即羞耻心,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点。
孔子认为有办法,也就是他在前面所说的第一种,用德与礼来治国。“道之以德”,用德行来引导,百姓看到上位者有德行,自然就跟着走。
“德”这个字很有意思,古代讲德,代表为政者照顾百姓,百姓都喜欢政治领袖有德行。因为领导者对百姓很好,百姓当然喜欢,因为这对百姓而言是有利的。
对百姓好且又有德,那百姓就会以领导者为榜样,这是一种教育的方法。所以“道之以德”还是可以做到的。它的根源就在于人天性就有一种向善的愿望,所以你有善,我跟你走,同时我行善的时候内心快乐。
至于“齐之以礼”,因为礼乐教化是一个社会所需要的,所以周公制礼作乐,使一个社会有礼和乐可以依循,作为行为的规则。
孔子特别崇拜周公,就因为他把礼乐制作得非常完善。但是,春秋时候“礼坏乐崩”,所以我们看到,德治之后要配合礼;如果礼治还不行,就要法治了。
礼与法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一般讲礼与法有一个简单的分辨,法是从外在约束人的行为;礼是从正面引导人的行为。一是约束,一是引导,差别就在这里。法律可以约束,法律很难引导。
我们不会说一个人守法是好人,只能说一个好人不犯法。守法是好人吗?不一定。因为他并没有主动去做做好的事,只是守法而已。守法是应该做的,谈不上特别好。
如果遵守礼仪,那就比较好了。所谓富而好礼,这个礼就是正面的引导,见到长辈要有礼貌,见到老师要尊敬,这些都是礼仪。这个礼仪建立的人际关系是普遍适用的。
因为一个年轻人对长辈尊重,他将来年纪大了变成长辈时,将来的年轻人也会尊重他。否则一个年轻人对长辈不尊重,也不知道去遵守礼仪,那么他将来老的时候变成长辈,凭什么要求年轻人对他尊重呢?
一个社会一定有延续的发展过程。在这一方面,孔子的思想指出了社会发展的重点,也就是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老百姓如果无耻的话,政府怎么做都不容易有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百姓有羞耻心,知道由内而发,就会对自我有要求。
“格”代表正,走上正路。有人说“格”代表“来”,事实上“来”不见得代表一定走上正路,走上正路是老百姓自己走上正路,如此一来,所谓的政治人物也不须费太多心。当然,德与礼的要求是很高的,并不容易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