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的师生恋,是琼瑶的小说《窗外》,还有徐悲鸿和蒋碧薇。在小说或传记的文字里,师生恋是美好的,甚至令人向往。儒雅多才的男老师,清纯温柔的女学生,男老师的爱里带着宠溺,女学生的爱里带着崇拜……只是,美好的师生恋,似乎大多只存在与文学作品中。
师生恋,关键在于恋,至于恋的两方是师生,还是同学,还是同事等等,并无太大关系。只要合乎法规,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各自的正常工作生活,师生恋本应被当做和其他恋爱一样看待。只是如今沸沸扬扬传闻的几则“师生恋”,实在是无法让人生出好感,既看不到真情爱恋,更是玷污了“教师”这个崇高的职业。
师生恋,与其他恋爱对象相比,最敏感的莫过于掺杂了其他的东西在里面。从文化传承、社会大环境来说,老师对于学生而言,代表着权威、权力、权势。学生应该听老师的话,老师可以决定学生考试能否及格,论文能否通过,能否顺利毕业,能否留学……在这些压倒性的观念和权力面前,有多少学生能有反抗的意识?又有多少学生刚刚有了反抗的念头,就被一系列的不平等待遇压倒,最后不得不屈服。
更不要说在一个还未走入社会,阅历和见识都有限的孩子面前,老师作为一个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人,一个教过成百上千学生的人,对这个年龄的学生的心理掌控力,也完全是压倒性的。这样一场完全不对等的心理和感情的战役,学生很容易就丢盔卸甲,失去了情感的自主权。
正因为师生之间完全不对等的地位、权力和人生经验的巨大差别,就我个人的看法,应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在校期间的师生恋。作为一个老师,在校内对学生应该只履行自己教书育人的职责。如果老师和学生有了感情,如果是真爱,那就留到学生毕业之后,等她/他离开了校园这个相对封闭的小空间,走入社会,见识到更多的人和事之后,再以平等的关系对待这段感情吧。
最后提一句,本文所说的师生恋,不止限于男老师对女学生,也包括女老师对男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