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请阅读《追求理解的教学设计》【P165——P169】思考如下问题
01.教学人员应该如何像评估员一样提出问题?
在思考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这样尝试:
1.有什么证据能表明学生已经达到了预期结果?2.什么样的评估任务或证据能够抛锚于单元中,从而指导我们的教学?
3.为了确定学生的理解程度,我们需要获得什么样的证据?
02.评估员从哪些方面寻找评估证据?对评估比较隐蔽的误解是什么?
正如逆向设计的逻辑所提醒的,我们有义务思考结果所暗含的评估依据,而不是首先将评估看作是评定成绩的一种手段,在目标层面什么样的表现表明学生已经达到了要求,在基本问题层面,什么样的证据能表明学习者已经深入思考了这些基本问题,在理解层面什么证据能表明学习者弄懂了,我们要求教师在设计评估时像法官那样进行思考,像陪审团看被告一样看待学生的理解和技能,即在没有充足证据证明被告有罪之前,他们都是清白的,在一个基于标准来判断能力的世界中,这样的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比较隐蔽的误解,便是是对理解的关注点,许多教师往往通过测试关注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准确性,而不是关注展示学生迁移能力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能表明学生如何基于大概念有效的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我们先前讨论的理解6侧面和所需的迁移能力,正是提醒设计者通过表现性评估获得理解证据的重要性,当然预期结果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需要所搜集的证据具有多样性。
03.站在评估员角度思考问题,需要回答的几个基础性问题是什么?请站在评估员的角度评估自己的一个教学课例。
站在评估员角度思考问题,需要回答几个基础问题:
第1个问题是我们需要什么类型的证据证明学生达到了教学目标和理解。在设计特定的测试和任务之前,要好好思考一下所需表现性评估的一般类型;
第2个问题是假定已经开发了一些特定的与需求相关的任务,那么在学生的反应作品或行为中,哪些具体特征可以用来判断他们达到了哪些预期效果?这就是指标量规和范例发挥作用的地方;
第3个问题与检测评估的信度和效度有关,我们所计划的证据能使我们推断出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理解吗?换句话说,证据(阶段2)与目标(阶段1)的匹配度如何?结果足够明确吗?
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