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梁艳分享491天。网络中级五期。2018.09.23
三,当事人“犯错”时—-目标架构的引航
(一)当犯人犯错之际,正是成长的好时机
从一个正向的观点来重新看待当事人:当事人会出事,犯错,正表示他有些不足之处,正需要“开始学习”或“重新学习”。
(二)引导出现正向所欲行为,而非要求停止不当行为。
当周围的人想要指正当事人的犯错行为时,要能清楚的向当事人说明:希望看到当事人“要去做”的行为,而不是“不要做”的行为,否则当事人不知所措,或只是“停止做不要做”的动作,但不见得会做出别人所欲的行为。咨询师需要特别提醒自己:当事人在抱怨问题时,不等于他说明了他要的目的。(三)辨识当事人犯错背后的意图与需求,引发建设性的解决策略
当事人虽然有不当的行为,但其行为背后的动机值得了解,往往其原始的初衷并非恶质,甚至有时会是值得肯定的意图。SFBT认为”问题不是问题,是处理问题的方法才是问题
(四)在重要他人的期许及当事人的意图间取得共识
当然引导当事人思考他人何以会对他有此期待,背后的关心与看重,也是个有效的选择。引导思考意指一个具有对话与讨论的过程,而非一个一味灌输或强迫当事人接受其意见的方式。
(五)以刺激思考的态度,催化当事人产生可行策略
为什么会做这个选择?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有时就能更深度的了解当事人的价值与目的。若咨询师觉得当事人的思考与选择值得肯定,就可以大大的赞赏当事人学习思考的努力;若咨询师觉得当事人的选择与判断不妥,也可进一步与其讨论,当事人对于可能后续结果的看法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