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一词,现代社会是作为一个基础词汇使用的,泛指表达信息以传之久远的符号。但是在传统文化中,【文】和【字】是不同的。也就是所谓的 “独体为文,合体为字”。
【文】是独立的、不可分割的基本符号,具有基本性和形象性,是物象之本,主要用于简单的标识和象征。例如,“人”、“木”、“山”、“水”、“日”、“月” 都是【文】。
在文化传承方面,【文】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为后来文字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素材:也就是字根、或者说偏旁部首。
【字】是在【文】的基础上产生的,由【文】组合而成的,具有更复杂的结构,用于记录和表达复杂的思想。例如,作为【文】的 “木”,两个 “木” 组成 “林” 字;“日” 和 “月” 是【文】,二者组合就是 “明” 字。
【字】是可拆解的。可以是会意,也可以是形声。例如 “休"【字】,由 “人” 和 “木” 组成,表示人在树下歇息,是会意字;“哮”【字】,左边的 “口” 表示和口腔有关,右边的 “孝” 表读音,使形声字。
没有【文】就不会有【字】,没有【字】就无法表达更丰富的思想,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使文化得以传承的工具:【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