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大意为:礼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当和顺为可贵。以前的圣明君王治理国事,最可贵的地方也是这里。他们做事,不论大小,都按这个原则去做。如遇到行不通的事,也一味的追求和顺,却不用礼去节制它,那也是不可行的。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我们做什么事都是一味的追求和顺,讲究表面的和谐,那可能往往到头来也违背了初衷和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在讲规矩,讲礼法的基础上去追求和顺、追求和谐,那可能得到的就是另外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和谐、共存。
都说求同存异,如果做事没有一定的原则,往往只看到了同、而不允许异的存在,可能就会造成价值观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