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与“私”领域区分,从古至今,众说纷纭。但公与私的根本界限——是否追求公共利益,这一点却始终未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价值取向差异使得管理目标不同,公共部门管理追求的是公共利益,而私人部门则多是追求盈利、效率与效益。同时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还有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体系,也被叫做“准公共部门”。
在学习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后,可以从大范围、中等范围、小范围来判断政府公务员。据小范围的含义了解到,公务员不包括选举产生和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也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据此含义可以判断英国首相特拉斯并非国家公务员。
据上学习使我产生了小小的疑惑,疑惑我国国家主席是否为公务员,但这一疑问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后便解决了,在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中了解到我国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在领导职务层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等共计10个层次。了解到国家级正职中包括国家主席,因此我国国家主席是公务员。我国公务员法中详细介绍了有关公务员的知识,学习公务员法可以使得我们更加深入了解我国公务员制度,方便我们学习与生活。学习过程中产生疑惑、解决疑惑,不管疑惑大小,我认为这就是学习的意义与好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