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然同理是指咨询师能在“感同身受”的层次上进入当事人的思考、情感与行动的主观世界,不会迷失其中或陷于同情,或过度解释当事人的情绪意义。
sfbt强调的自然同理是指咨询师整个人自然的呈现对当事人“整体”的同理与共情,例如点头、关怀的语调、尊重地等待当事人思考时的沉默、复述当事人的关键字、反映当事人所在乎的内容,而不是一个单独切割出来的技巧。常见咨询师在面对当事人的种种情绪、反应与挣扎时,会以“当然”“是的”“我能了解”“这是让人可以理解的”的接纳态度来与之对应。
卡尔.罗杰斯认为咨询师需具备的特质之⼀是“正确同理性的了解”。⽬的是⿎励当事⼈更接近⾃⼰,更深更⼴地去感受,并能确认和处理存在于内在的不⼀致。
来访者的情绪和ta所说的内容同等重要。咨询师在助⼈的过程中注重情感反应。这可以帮助来访者指认、澄清和表达感受。这也是:情绪出得来,道理进得去。咨询师要相信来访者本⾝就是⾃⼰问题解决的专家。
情绪不是独⽴于认知与⾏为之外的,更不是问题的肇因。因为⼀个⼈的知觉是整体的、有其道理的、有脉络的。独⽴的探讨解决情绪,不利于来访者去扩展建构解决之道的知觉。
SFBT的咨询师倾向采⽤⾃然倾听之的“⾃然同理”态度。咨询师带着正常的情感反应陪伴来访者,帮助来访者⽤⾏动来启动ta的优势来建构解决之道。
相信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不能改变来访者现在的所有困惑,但是建⽴了良好的咨访关系⼀定影响到来访者的理解基础。
一般化的展现将会让当事人将其困扰视为生命中预期的挑战,而更能接受其情绪反应是其来有自、有其道理的,甚至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孤单或者特异。
当事人看待问题常为“永久的、不会改变的、失控的、全面的”恒常状态,而sfbt咨询师的语言会在配合当事人的情绪脉络下,以“暂时性的、变动性的、可预期的、部分化的”等一般化方式的回应,造成当事人知觉的变动。
一般话会产生一种暗示作用:改变是一直在发生的,现在的互相感受将会成为历史或已经成为历史,或者目前的状况仍是可能会有所变动,只是阶段性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