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①,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①先王之道:指的是古代圣王治国之道。
【翻译】
有子说:“礼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当和顺为可贵。以前的圣明君主治理国家,最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做事,无论事大事小,都按这个原则去做。如遇到行不通的,仍一味地追求和顺,却并不用礼法去节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南怀瑾】解读
“礼之用,和为贵”,这等于礼的哲学,礼是干什么的?是中和作用,说大一点就是和平。人与人之间会有偏差的,事与事之间彼此有矛盾,中和这个矛盾,调整这个偏差,就靠礼。而礼的作用和为贵,就是调整均衡。在中国文化中,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礼的精神来处理,失去了礼的精神就不行,一定出毛病。
礼仪的基本精神是调节一件事物,中和一件事物。但是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又要重新把它调整。如“矫枉过正”四个字,枉是歪了,看见事物歪了,必须要矫正它,矫正得过分了,又是歪了。礼也是这样,要中和,过分的调节也不好。所以“知和而和”,对一件事了解了它的中和之道,而去中和,去调整它。
【自悟】
礼的应用讲究的是“度”,一切都刚刚好才是最合理的。对待孩子的错误也是这样,孩子在成长的路上难免会犯错,只要不是原则上的错误,我们可以轻轻带过,如果矫枉过正则会起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