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威廉姆·沃克·阿特金森
摘录整理:和弦夜光杯
读书目的:从逻辑学最浅显的概念入手,学习逻辑学最基本的原则和思维方式,找出至少1个自我改变的触动点。
十行采集:
1.推理包含四个步骤:抽象、概括、判断、推理。
2.抽象:是从一个物体、人或事情中,提取和归类出它的特性或者属性,并把它看成是一个有明显思想内容的物体的过程。
具象依赖于抽象,并且抽象支持具象的存在;但是抽象并不包含具象。
3.概括:是指形成概念或基本想法的过程。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引导人们理解所有客观实体,人和事物的共同特性,并把它们整合之后再转换成一个包含它们所有含义的单独见解或概念。
4.判断:是指把两个物体、两个人或两个东西进行对比,分析两者之间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的过程。
对一个判断的表达,可以称之为命题。
5.推理:是指把两个客观实体、两个人或两件事物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它们同第三者之间关系的过程。
对推理过程的最佳表达形式,可以称为三段论。
6.在以上这四个推理过程中,必须分别运用到分析和综合这两个过程。这二者就是推理的基础。
•分析是把一个需要进行思考的物体分解成若干个组成部分、特性或者关系。
•综合是把一个有思想的物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特性或关系融合成一个综合性整体。
7.推理有两项十分重要的分类:
•归纳推理:从各种个体事实和现象中推论出普遍真理和规律。重在综合过程。
•演绎推理:从普遍真理和规律中演绎出各种个体事实和现象。重在分析过程。
8.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相互依赖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必须通过自身或别人的经验寻找到一些重要前提,从中他可以争辩或者总结出他的结论。
9.凭借归纳法,我们可以检验、判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部分事件。
凭借演绎法,我们也可以总结出还未检验的那部分事件,仍将遵循相同的法则。
10.对思想的理解分为两个具体的类别:
•偶然真理:指我们所经历过的事实或日常生活中的直接判断,和包含在具体事实中形成的法则及其原因在内的具体真理。
•必然真理:指我们所知道的公理或不辩自明的真理,以及经过推理所得的定理。
一行精华:
推理四步骤:抽象、概括、判断、推理。
归纳推理:从各种个体事实和现象中推论出普遍真理和规律。重在综合过程。
演绎推理:从普遍真理和规律中演绎出各种个体事实和现象。重在分析过程。
触动,反思,改变:
逻辑学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进行的所有思考活动,其实都是在运用推理的一个或多个步骤,而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下意识地运用,甚至是错误运用。
学习逻辑学知识,可以让自己意识到自己的推理过程是否存在错误;对于自己的在抽象、概括和判断,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反思,从而能不断进步。
每个人的思维能力,就是在不断地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过程中,得到逐步地提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