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A到B、B到C、C到D,每一步之间的论证是足够强的,它就不是一个谬误,而是一个合理的质疑。
比如,你的理由是“人有死的自由和死的安宁的权利”,那么同样两个原因也可以被用于支持主动安乐死的合法化。再比如,你说只有身患绝症,且经历着不可承受的痛苦的人才可以申请安乐死;那我就说荷兰的那个38岁的年轻人,就是以同样的理由获批了主动安乐死。这样的滑坡你能接受吗?如果我们的伦理还接受不了这样的人去主动安乐死,我们就不能将末期病人的主动安乐死合法化。
逻辑上的强联系和实例加在一起,我的质疑就不再是一个滑坡谬误了。
新的辩题
这个题目其实是很特别的,为同性恋争取平权,应不应该放弃同性恋是天生这个论点?坦白讲,我相信大多数人听到辩题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要放弃这个论点呢?就像詹青云说的,它既是真论点又是有用的论点,为什么不要呢?
很多年前我是听到我的学弟提出了这个辩题,他说他是在某一个外国学校一个英文辩论的题目单里面,看到的这个题目,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看到这个辩题之后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