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华杉老师从「应用」层面的解读,让我把在华楠老师《彻底讲透超级符号原理》中学到的原理层面的知识串在一起了。也就是说,我理解了提炼出的“方法”这一最终成果产生与推导的过程和逻辑。这对我最大的启发是,我理解了在具体行动层面的先后顺序,以及每一个动作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华杉老师讲道:“购买者的特征是置身于购买场景中的信息搜索者。这个场景无论是商场、超市、餐厅、咖啡厅,还是网购的电脑屏幕、手机屏幕,都属于购买场景。在这个场景里面充斥着各种信息,所有这些信息都是我们的信息竞争者。购买者在这样的场景中或者举目四望,或者凝神细看,他在做什么?在寻找购买理由。当他发现了商品,并且找到了购买理由,成,他就买了。所以如何建立压倒性的信息优势,把我们的信息抢先传递给他,让他发现我们的商品,在我们的商品上迅速地找到购买理由,然后把我们买走,这就是购买者行销。”
今天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对「消费者」四个角色的理解是做营销策划的起点。如果不理解,后续所做的所有营销策划全都白费,或者说没啥用。就类似,开的药方死不了人,但也没啥用。
消费者在购买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第一个角色是「受众」,受众的特点是茫然和遗忘的,而且在「受众」的角色里,“消费者和商品的关系是通过媒介来发生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消费者并不在「购买场景」中,而是出现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些地方必然有承载信息的媒体,这些媒体成为媒介将商品/品牌信息传递给消费者。
第二个角色是「购买者」,购买者的特征是“购买场景中的信息搜寻者”,在『购买者』角色中,消费者已经进入了「购买场景」,他的动作是四周张望,他在无意识地基于自身的某一个需求在寻找能够满足它的对象。类似,在饭点的时候人们在购物中心一层一层地转来转去,就是在寻找一个餐厅吃饭,转来转去也是在进行信息搜集,在等一个『购买理由』出现,打动自己,“哎,这个不错,我们去试试看”。如果这个「购买理由」没有出现,就会在过去做过的选项中,也就是常吃的餐厅中选择一个。
理解『消费者』的四重角色,本质上是清晰消费者在每个阶段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然后在对应的阶段给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这样才能实现做品牌的价值,也就是真正降低消费者的决策成本。